“我等得花儿都谢了!”南京众多的买房人正在为公积金“纠结”,房子买好了,贷款手续也办了, 就是公积金贷款下不来。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这一现象也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高度关注。
与南京的政策收紧不同,全国闲置4000亿公积金,但这部分钱没办法“流动”使用,于是有代表提出来“用公积金买车”,这一说法,让南京的“等贷一族”更加纠结!
南京:借钱的和管钱的,都喊急
南京市民宋女士是“等贷一族”中的一位,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签订后,如今已经三个多月过去了,不知道打了多少次银行的电话,询问贷款什么时候能下来,回答只有三个字“不知道”,银行说:“公积金中心没钱,有什么办法呢?”
由于商贷要和公积金贷款一起发放,在“等贷”过程中,宋女士陆续看到有银行取消了房贷七折利率的优惠政策,只能干着急,一点办法也没有,“我贷款的那家银行前两天告诉我,他们的七折优惠还没取消,可是政策说变就变,公积金早点下来,也好让我们安心,要是七折优惠取消了,就要多还利息了。”宋女士这还算好的,毕竟她还批到了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后来的最多只能贷到20万元了。自2月23日起,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降为20万元,同时暂停发放二次(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面对等贷一族,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诉苦:“去年南京总共只归集了69.71亿元公积金,但是放贷量却接近120个亿,老本都快要吃光了!”
全国4000亿闲置,建议用公积金买车?
与南京的“收紧”不同,有人大代表称,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还有4000亿元的闲置额。公积金闲置额度多少,与各地住房消费情况不同有关。而现有的这4000亿元怎么用?有汽车界的代表提出用住房公积金买车的建议,希望动用闲置住房公积金来激活汽车消费。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在两会上建议,动用4000亿元全国住房公积金闲置额来买车,这样对于市场将有很大的撬动作用,也满足了百姓的买车需求;全国人大代表、江淮集团董事长左延安也不约而同地提出这一建议,希望通过动用“公积金”这块福利蛋糕,来撬动汽车消费。
这一建议得到了网友的极大认可,在凤凰网关于“你是否赞成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和汽车公积金”的调查中,近九成网友举手赞成。他们认为,如果不买房,公积金到退休时才能取出来,如果能用来买车,此举能大大地促进消费。
“还是要保证买首套房的人贷到款”
如何解决公积金没钱与刺激消费之间的矛盾?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对快报称,首先是要做大公积金这块“蛋糕”,他认为按照公积金管理条例,覆盖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但很多城市都达不到要求,还有很多人没有纳入到公积金缴存的人群中来,比如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可以规定进城务工半年后缴纳公积金。
代表委员们认为,目前公积金缴存不规范现象较多,有的单位达不到标准,有的单位甚至根本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积金“池子里的水量”。
记者了解到,南京公积金告急的原因,与楼市的火爆直接相关。不过,当听说前不久南京已经把公积金贷款额度降到20万时,他认为这样的额度再降也难了,“房价这么高,公积金额度太低,老百姓的买房负担更重。”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大学校长娄源功则认为,买房居住和买房投资混在了一起,在当前还不能保证人人都有房住的情况下,二套房的政策就应该收紧,娄源功认为,在公积金贷款这个问题上,购买二套房的人就不应使用,因为有很多是投资用的,首先要保证买一套房的人贷到款。
“公积金买车”被专家泼冷水
对于“用公积金买车”,虽然网友的呼声高,但很多专家都“泼了冷水”,清华汽车工程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宋健等专家认为不现实,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保证全民住房福利的制度,而贷款买车实际上是金融体系下的金融服务,两者不能混淆。如果住房公积金可以拿来买车,那么住房公积金大池子里的水没了,其他需要资金的职工将无钱可贷。
【回应·住建部】
住房公积金非购车公积金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也认为此举不妥,他在就“住房保障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积金制度设计的本身是为了解决职工的购买所需,特别是倾向于帮助中低收入的家庭来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不是购车公积金,一些地区正通过不同的办法使得公积金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作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住建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试点,使得住房公积金能够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起到更加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声音 周岚:
经适房信息要公开
深圳一处经适房小区里,停着多辆豪华私家车,其中甚至不乏宝马、奔驰。本该是提供给困难家庭的经适房,却频频被一些“有权人”钻空子。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接受采访时建议,经适房信息应当透明化,请老百姓来监督。
周岚介绍,江苏在2008年制定了住房保障计划,比国家还早一年。设定的人群非常明确,就是三句话:低保人群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到房。江苏到2010年底,解决所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问题。
周岚认为,从目前国家已经建立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来说,如果信息完全公开,并没有多少问题,但管理上可能有漏洞。比如什么叫“低收入”,可能他的工资在这个城市里是属于倒数20%的人群里,但他有其他收入,比如总理报告中谈到的“黑色收入”或“灰色收入”,这样他就不是被保障人群。
周岚认为,可以在政府和民众之间设立第三方,或者是半社会的角色。“完全应该将信息透明公开,让老百姓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管理中的漏洞就补上了。她建议,在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应当建立公众信息数据库,“如果是低收入人群,就应该在政府的公共平台上查得到;是住房困难家庭,也能在这个平台上查到,两个一比对都是符合的,就应该建到保障对象名录中去。”
相关专题:
相关报道: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郑春平 陈英
编辑:
liujm |
商讯
·按价格 | |
·按品牌 |
- 热门文章排行
- 热门车款排行
- 论坛文章排行
- 博客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