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是政府为拉动乡村汽车市场消费,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内需,提升汽车产销量,保持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实施的利好政策,然而吉林省镇赉县农机局在执行过程中却公然违规,要求农民把钱交给农机局统一购车,“不把钱交给农机局,就拿不到购车协议,购车享受不到政府补贴”。 该县农机局明确要求让获得补贴资格的购车农民将购车款统一缴纳,并且同时交齐超过标准18.5%的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费用,然后等待
局里收齐车款和税费后统一组织农民购车,并告知具体时间不能确定,此种代购政策,算是哪门子强权主义?
“吉林省内的通化、延边、白城等地也出现了这种情况。”某经销商说,他们接到农民反映,如果不给农机部门好处就报不上名,拿不到补贴。而吉林省政府明确规定:“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与购车用户签订补贴协议,用户到指定供应商交购车差价款购车”。据吉林省农委农机处处长兼省农机局局长成洪说:“地方农机部门出现擅自组织农民买车,这种做法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因此,吉林省镇赉县农机局的统一收款组织农民购车,并限制买车自由,是违反有关条例的。
而由于“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能为农民购车节省5000余元的成本,并且目前恰是备耕时节,又是农用微型车销售旺季,加上优惠幅度较大,农民购车愿望强烈。而镇赉县农机局此种违规操作显然限制了农民的购车自由,并且会导致延误最佳购车时机,对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负面影响,试问,这是地方农机局的利民政策么?纵然其会摆出诸如“先收钱是怕补贴款超标”此类较为荒谬的解释,而这也成为了扣在农民身上沉重的大帽子。作为地方政府职能机构,这背后的猫腻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我们想说的是,文章标题只为警醒,毕竟未有确凿证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统一代购的做法确实违反了有关条例,并且给急于购车用车的农民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和负面影响,多收的费用亦是有违常规的,与“汽车下乡”的利民政策有所悖离,同时也会对车市发展和需求市场拉动造成不利影响,显然是有过失的,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执行力,将主导权返还农民消费主体。
此外,汽车企业和经销商针对汽车下乡政策已经采取了多效措施,以配合“汽车下乡”政策的深入贯彻实施,其中夏利N3由厂家直接补贴农民购车者2000—3000元购车,天津一汽某4S店总经理徐静芝表示:“微车下乡是国家补贴,夏利是由厂家补贴,原本国家政策减掉了一半购置税,现在再加上厂家的支持,近期夏利的销售情况很好。”由此可见,汽车企业和经销商对待“汽车下乡”政策的态度是积极的,主动的,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让利促销,并为农民购车谋便利,这与国家政策的初衷是相契合的,而此种措施,也正好与某地农机局的行为构成了鲜明对比。那些末端的农机职能部门,不知能否在地区经销商的配合下,为农民百姓购车的便利性和积极性上再努把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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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滾車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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