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行贿事件爆发后,对于旗下长庆石油勘探公司和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物探”,BGP)内部人员究竟是否真的存在受贿行为,中石油方面一度以沉默应对外界的关注。
直到3月30日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中石油财务总监周明春在被问及此事时表示,公司已成立专门调查小组,着手在公司内部展开调查,但目前尚未得出结论。周明春表态称,中石油在违背职业道德方面的管理非常严格,只要违法,抓住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姑息。
BGP是戴姆勒最大客户
在东方物探内部,公司人员涉嫌受贿的议论已经在私下传开,公开层面的应对也以“应急预案”的形式正式组织起来。东方物探党群工作部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公司对这次事件非常重视,已经迅速按照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展开调查,所以由于事件还在调查中,东方物探不方便多做表态。
另外根据东方物探内部人士提供的信息,公司内部的议论对于受贿事件似乎存在不同看法,他们公司确实和戴姆勒有业务往来,不过私下传闻,受贿的并不是东方物探的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有被证实,需要等待官方的调查结果。
在美国司法部提供的指控材料中,戴姆勒具体的行贿事实还包括安排东方物探某领导的“公子”和其“女友”去德国“实习”等内容。这种详细的内情披露,在东方物探方面看来,显然很难得到证实。
东方物探党群工作部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公司确实在调查这件事情,但是由于年代久远,领导层也换届了,所以这个调查过程会很困难,肯定要花费时间。据悉,东方物探是在事件发生后马上向中石油集团方面进行了口头汇报,随后才组织正式的文字材料。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到的资料显示,2004年2月27日,戴姆勒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RomanFischer曾到东方物探西部勘探事业部了解了物探装备情况。他当时表示,东方物探是戴姆勒在中国的最大用户,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愿意为BGP提供更加广泛的服务。
美国司法部指出戴姆勒的行贿事实主要都是发生在2004年前后。根据上述东方物探内部人士的说法,前些年确实每年都有大量的采购来自戴姆勒,但是东方物探这几年购买戴姆勒的产品已经在减少,具体原因不得而知。
根据周明春在3月30日的说法,中石油的规模很大,各方面的采购过去是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从前几年开始借鉴国际大公司的做法,推行集中采购,建立采购平台,主要是为了提高采购的效率和质量,规避一些采购方面不规范的行为。
中石油成立调查小组
3月30日,记者拨通了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办公室电话,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自己根本不了解,也接触不到这件事,因为涉及的都是近10年前的事。目前上级公司已就德国戴姆勒案件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目前还没有结果。
该办公室人员同时告知,涉及到的长庆石油勘探局于2008年2月与四川石油管理局、长庆油田公司进行重组,钻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物探、运输等主业并入新成立的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辅业资产业务并入长庆油田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正局级)在四川成都市登记注册,直属集团公司管理。
“按当年重组‘人员随业务、职能和资产走’的原则,长庆石油勘探局的业务主力部门和人员已经分流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上述长庆油田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说。
据戴姆勒行贿清单显示,2001年7月27日,行贿9.83万欧元的该笔资金涉及向长庆石油勘探局出售价值187.6万欧元的Unimog越野车一事。
一位长庆油田内部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长庆石油勘探局和戴姆勒确实有采购往来,主要是野外作业时适应复杂地形的专业用车、越野车和自用的商务用车等。而当时长庆油田内部唯一有德国车的部门是长庆石油勘探局地球物理勘探处。原则上讲,具体用车的单位和人员应该划分到川庆钻探公司。
但据一位前长庆石油勘探局高层表示,长庆石油勘探局采购的审批权最终在中石油集团,而不在长庆石油勘探局。
戴姆勒事件牵出中石化受贿窝案
本报记者 翟瑞民 发自北京
德国汽车业巨头戴姆勒的全球行贿事件最近愈演愈烈,在这场涉及全球22个国家和地区的行贿受贿丑闻中,中国两大国有石油巨头也被卷入。
时代周报记者得到的信息是,中石油内部也在调查,但是结果可能并不会马上出来。
中石化则迅速通过媒体发布了相关信息,他们承认确实有员工收受过戴姆勒的贿赂。而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此次戴姆勒事件把中石化内部的一系列受贿窝案又重新拉回了人们的视线。垄断机构的垄断权力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
中石化证实员工采购受贿
涉嫌受贿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简称“中石化国际”)的快速反应显然出乎外界的意料,中石化国际新闻发言人檀大水不仅承认了内部员工受贿的事实,而且相当详细地就相关疑问作了说明。檀大水甚至还指出,一部分行贿材料的事实没有得到证实。
根据檀大水的说法,中石化牵扯此案的员工只有一人,且该人已因此在2006年被判刑7年,事发后这名员工还被中石化开除。据悉,这名员工当年主要负责采购业务,受贿行为也发生在工程生产用车方面。
时代周报记者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中石化涉案员工名叫杜德海,案发时年仅31岁并且具有硕士学历。据当时案情介绍,杜德海在中石化国际设备物资部工作的四五年间,几乎每一笔业务的回扣都有2万-3万美元,索要回扣额逐步升级,总额达240余万元人民币。
2006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公司人员受贿罪判处杜德海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人民币。法庭指出,杜德海在担任中石化国际设备物资贸易公司业务员和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业务员期间,利用负责本单位外贸采购业务的职务便利,于2001年4月至2004年6月间,先后分别在同外国公司和境外公司进行的汽车底盘采购、二氧化碳压裂车、卡特彼勒公司柴油发电机组销售等业务过程中,收受欧元、美元回扣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79.3万余元内。
而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提供的调查材料显示,2001年底,中石化某石油有限公司需要进口柴油发电机组,也是由杜德海负责组织招标工作。香港某公司的黄伟民,经人引见与杜德海见面,单独塞给杜德海一个信封,这块“敲门砖”的数额是2000美元。最后中标后,香港这家公司又拿出合同的1%给杜德海,仅这单业务,杜德海收到的回扣款就达到92222美元。
牵出多年前受贿窝案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戴姆勒行贿事件还把中石化员工当年的一系列受贿窝案又拉回到人们的视线中来。2006年,中石化国际设备物资部腐败窝案爆发,该部门先后有4名员工被判刑。
北京检方指出,中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下属的负责对外业务的公司,设备物资部是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的外贸部门,每年的海外采购交易量都达几百亿人民币,企业转轨后仍为垄断行业,还享有业务特权,巨大的进口报关、运输和保险业务,成为众多公司和行贿者追逐的目标。
经检方调查,在长达数年时间内,中石化国际设备物资部有关人员大肆与中国、日本、德国等国的企业人员互相行贿、受贿,涉案金额达720余万元。案发后,包括设备物资部经理刘存义等4人已经因受贿罪、公司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5年至11年有期徒刑。
在当时的中石化国际设备物资部,做业务收受回扣和礼金,似乎成了一种惯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调查提供的一个细节是,2004年上半年,刘存义与杜德海商议在香港成立一个公司,将回扣款汇到该公司账户内以便二人平分。
最近的一起与中石化国际设备物资部有关的案件在2008年11月才宣判,德国某公司北京代表处销售经理张某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三年。张某被指控在2003年至2004年,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往来中给付设备物资部经理刘存义、业务员周某佣金112万余元。同时,张某也收受刘、周给予的非法回扣2万美元。
在中石化国际设备物资部受贿窝案中,多名行贿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不过这其中是否包括戴姆勒的员工,目前还无法证实。上述案件提到的德国公司是否为戴姆勒,也仅为外界怀疑。因为,此前中石化国际已经表示,收受戴姆勒贿赂的只有杜德海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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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翟瑞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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