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将暂扣驾照并罚款,“醉驾”或将5年禁驾,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能面临终身禁驾……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对饮酒后驾车作出了空前严厉的处罚。规定在现实执法中能否落实?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严刑”催“峻法”:酒驾每年致死3500人
还有不到10天的时间,新修改的刑法修正案(八)就要开始施行,这就意味着“醉驾”入刑将正式生效。
为与之相衔接,正在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作出修改,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罚规定,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酒后驾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车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将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调研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每年有3500余人因酒后驾驶肇事死亡,9000余人受伤。
“酒后驾驶导致的血淋淋场面,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无限伤痛,也给我们执法者带来心灵震撼。”在一线工作多年的江苏常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朱志星认为,“酒驾”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从内心触动驾驶员神经。
“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汽车已进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但老百姓驾驶行为的文明程度还不能和这种进程相匹配,需要用法律来调整驾驶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
为与即将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有关规定相衔接,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作出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科学区分:“醉”与“非醉”如何执法?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对“醉驾”的拘留规定。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草案的审议意见中指出,这样修改会给执法带来问题:一是由于个体对酒精耐受力不同,有可能放过真正醉酒驾车的人。二是每年因醉驾被罚的约10万人,如按酒精含量标准一律拘役,给执行场所带来压力,建议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与意识反应等因素综合判断“醉”与“非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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