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为“摇号”有必要区县增设交通委吗?
2011年01月06日 09:28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各区县交通委如果只处理从窗口申请的市民,那专设一个新部门的必要性就有待商榷。如果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工作要做,那自然可以增设部门,但也应按需设岗,不能借“摇号”之机,滥设岗位,浪费财政。

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措施已开始施行,1月4日是16区县的对外办公窗口开放首日,开始受理个人及单位小客车指标申请。

这第一个“工作日”有两个情况值得注意:一是,相对于网上申报系统17个小时内收到市民近6万份申请的“盛况”,当天各区县现场办公窗口显得比较“冷清”,合计仅收到市民近千件申请;二是,随着调控措施的开展,多个区县已经成立或即将成立交通委来负责办理摇号购车事宜。

有的区县原本用来应对“人潮汹涌”而搭建的大棚,如今因“门前冷落车马稀”而面临废弃命运。实际上,这一点并非难以想象。有限的指标加上严格的申请标准已经大大缩小了目标人群,再加上此前网络已经解决了初期“爆发式”的申请。只有那些确实不熟悉网络又迫切想买车的人,才会愿意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反倒让人想不到的是,为了实施摇号购车措施,各区县如此高度重视,乃至于纷纷设立交通委来办理此事。照理说来,新设交通委是为方便市民办事,应当欢迎才是。可问题是,既然现场来办理摇号购车申请的人数如此之少,专门设立一个新部门是否还有必要?就算确有必要,这个新成立的部门准备安排多少工作人员、每年的相关经费预算多少,能不能向公众通报一下?

有句名言说:如无必要,勿增实体。这个道理用在这里也挺合适的。如果说,小汽车指标申报管理职能可以通过各区县的行政审批窗口来进行,增加交通委这个部门不免多此一举,徒增浪费。而市民也不免好奇:既然新设立了交通委这个部门,除了进人进编制安排预算,是不是也会给新部门配公务车?即使北京已经不允许增加公务车,但哪怕是占用封存的公车,也算是给北京添堵啊!倘若如此,这个新设立的部门岂不是会陷入一个尴尬的局面———为实施车辆调控而新设立的部门,结果反倒增加了城市道路的负担。

当然,这可能只是杞人忧天的假设。实际情况会不会这般演化,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但从北京交通委下发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受理小客车指标申请事项的通告》中可知,通过网络申请的市民基本不需要通过区县来办理任何手续。各区县交通委如果只是负责处理从窗口申请的市民,那为此专设一个新部门的必要性就有待商榷。如果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便民工作要做,那自然可以增设部门,但是也应按需设岗,不能借“摇号”之机,滥设岗位,浪费财政。

机动车调控管理只是治堵措施的其中一种,为此而专门新设交通委一事也提醒我们:“治堵方案”出来只是第一步,要具体落实必定需要相应的人、财、物的支持,每一项措施在实施之前还是需要多一些综合考虑,像这样临阵增部门,难免会引发市民疑虑,而且可能影响治堵措施的有效实施。(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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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英杰 编辑: liu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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