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火药大货车是如何驶上高速公路的?
2009年12月07日 10:09 】 【打印共有评论0

12月5日零时20分,一辆装载黑火药的江西籍大货车行驶至京珠高速湖北段时起火发生爆炸,造成现场4人死亡,高速路面严重损毁,并造成附近10个行政村共有2000余户民房不同程度受损,29名村民受伤。(据新华社报道)

其实,专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刚刚修改完善过,但是,又有多少危险品运输真是按照这个规定来做的呢?按规定,危险品运输企业必须符合一系列严格条件并经专门许可,从业人员必须获得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必须是配有专门设备的专用车辆,还应当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但是,像本次事故中的那位花炮厂货主一样,很多货主缺乏聘请专门企业运输的意识。

更重要的是,只要不是在特殊时节,无论是上高速还是走公路,很少有人找他们查看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比如这次事故的肇事车,为什么能够轻松开上高速公路并畅通无阻?除了纸上的规定之外,现实生活中一套严密完善的执法监管体系显然远远未能建立。而假如没有一个强大而严密的监督力量存在,危险品运输处在失控与混乱的状态下,出现事故其实只是一个概率的问题。

值得一说的是,就是这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也有很多值得完善的地方。比如托运人本应是最主要的责任承担者,他们为了降低成本而聘请不合法的运输企业,是关键的问题源头。可是法规对托运人规定的罚则,只限于“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难道只要告诉承运人运的是什么,找不合法企业来运也丝毫不用承担责任吗?对于另一个同样需要被严格约束的对象,即危险品的卖家发货方,该规定中更是只字未提及其法律责任,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漏。

因此,痛定思痛,更应该反思:难道爆炸事故是发现非法运输的唯一途径?(斯凡)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感动同情无聊愤怒搞笑难过高兴路过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斯凡 编辑: robot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