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黄河沙坡头库区村民反映,建成后的移民安置房竟被当作商品房卖掉。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然而,这一报道却“殃及”一些反映问题的村民:有人已被警方带走(中国广播网8月19日)。
把安置房当作商品房卖掉,且不说如此做法是多么失信和无耻,单看此后派生的抓人事件,就足以看出基层一些警察是怎么沦为权力的“家丁”的。
中卫市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雍清接受采访时称,警方抓走沈海波是因为他涉嫌诽谤。可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而非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有何理由立案侦查?又有何理由越俎代庖,出警抓人?尤其是,这名刑警队长还威胁记者:“你还嫌报道的不够是不是?”权力恫吓的嘴脸一览无遗。如此无视记者的采访权,遮蔽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是雍清真的不懂法还是在权力指使下,罔顾程序正义?
尤其值得探究的是,为何一有类似事件,警察就往往冲在第一线?警察不是家丁,不是资本的家丁,不是当地领导的家丁,也不是哪个部门的家丁,他们要遵守的天条是法律,是正义,但在某些地方,警察动不动就冲到第一线,或主动或被动。据报道,一些基层组织在城市改造、房屋拆迁、劳资纠纷等工作中,一遇问题,就让警察打前阵,导致干群关系疏远。
一些时候,某些基层组织要“摆平”问题时,也喜欢找警察“帮忙”。比如在众多所谓的“诽谤案”中,只要权力一声令下,警察便赤膊上阵,不管合法不合法,也不管程序不程序,先抓来再说。湖南省溆浦县甚至曾在“县长会议纪要”中称,“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
权力应该在合法轨道上行驶,否则便会侵犯公民权利;权力也应被关在笼子里,否则它便会出来咬人。然而,我们看到,在这起安置房事件中,把安置房当作商品房卖掉,已经是权力在“飙车”了。更可怕的是,飙车的权力还有“帮凶”,警察也成了马前卒,这样一来,民众权益靠什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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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石川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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