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公平税赋 “应当立足财产税进行制度设计”
吧主:实际上,高税收并不影响汽车成为大众消费品,也就是说,车船税对节能减排效果不明显。车船税也不是我国独有的,国外也有,车船税究竟该怎么征?有没有值得学习的先进经验?
韩灵丽:若为了公平合理,就应该按车的价格征税,因为价格高占用的社会资源就多;若为了减排,那就应该取消车船税,调整燃油税,而车船税能否并入燃油税,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这与燃油税费改革有关。中国目前的燃油税是消费税,并不是真正与燃油挂钩的资源税,因此燃油税没有能够解决的节能减排问题,车船税也难以解决。我认为车船税应当立足财产税进行制度设计,比较温和的做法就是,设定一个起征点,如30万,低于起征点的车不征税,超出起征点的车,按比例税率征收,如1%。激进一点的做法,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如30万-60万一档,60万-90万一档,90万以上一档,税率分别为1%、2%和3%。至于节能减排,还是让燃油税来承担。
周建平: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车船税多被压缩或者合并到燃油税中,例如,美、英等发达国家也非常重视私车使用环节的税收,但都不是固定税额,而主要通过燃油税来实现“多开多交、少开少交、不开不交”的调节功能。这种做法将直接导致百姓的钱包与汽车的节能特性和用车频度、里程挂钩,比“车船税”发挥出更大、更科学的作用。
正在征求意见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大致排量梯度年征收税额
4.0升以上………………………… 3600-5400元
3.0-4.0升(包含4.0升)………………2460-3600元
2.5-3.0升(包含3.0升) ……………1620-2460元
2.0-2.5升(含2.5升)………………… 960-1620元
1.6-2.0升(含2.0升)……………………660-960元
1.0-1.6升(含1.6升) …………………360-660元
1.0升及以下……………………………60-360元
车船税改革历程
2007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随交强险征缴。
2010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
2010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0年10月26日多名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委员表示:车船税统一以排量作为计税依据缺乏合理性,车船税作为一种财产税,更适宜按照车价征收。
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征询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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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静
编辑:
ningx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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