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自己的警官证和身份证,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特勤处民警殷明,将高价租来的93辆高档车用于抵押。昨天(11月3日)下午,殷明涉嫌合同诈骗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他在法庭上供述自己之所以实施诈骗,是为了还高利贷,他最初欠债只有1.5万元,最后竟滚成了上千万元的天文数字。
他是个交警,告诉人们怎样走路,但他自己却并未走好;他也被视为好交警,但最终却沦为千万巨骗。
交警连租93辆高档车
事主刘先生经营着一个汽车租赁公司,去年2月,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叫殷明,要租一辆奥迪。刘先生在东四附近一交通队门口见到了殷明。殷明身着便服,带他进了交通队。在交通队宿舍,殷明给刘先生看了警官证和身份证,双方签了一个租赁协议,约定每天租金800元。因为对方是警察,刘先生出于信任没要押金。一周后,殷明如约支付了7天租金5600元。后来刘先生便介绍老乡租车给殷明。到去年6月上旬,殷明共租走90多辆车。
此后,由于殷明不仅不按时交租金还车,还不停地要租新车,刘先生等人觉得可能被骗,要求殷明还车。6月26日,事主们把殷明带到了十八里店派出所。当天下午,殷明所在交通队的领导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和殷明所在交通队领导协调下,殷明写了一个保证10天内退车还款的保证书,按下了大红手印。事主们没想到,写下保证书的次日,殷明填写了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6月28日,他来到朝阳分局投案。
巨额诈骗款化为乌有
27岁的殷明人高马大、剃着光头,在法庭坐下之后,立刻向旁听席上的亲人点头示意。由于殷明自愿认罪,法庭适用了认罪审程序。
检方指控,殷明于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间,利用其警察身份,骗取事主信任,以租车自用等名义,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与17家汽车租赁公司及22名事主签订《车辆租赁协议》等,后支付部分租金先后骗取奥迪牌A6型、别克牌GL8[综述 图片 论坛]型等小型汽车共计93辆,价值人民币共计1190万余元。案发后追缴车辆共计65辆,价值人民币共计807万余元。
公诉人称,殷明将租来的车辆全部抵押用于借高利贷,并和债主约定,到期还不上钱,车由对方自行处理,这实际上是对车辆的处分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令人惊讶的是,殷明抵押了价值上千万元的汽车,却未从中获益多少,他自称其中用于个人消费的,只有十万元出头。据殷明供述,他每次靠抵押汽车借出来钱,30%用于向租车公司支付租金,70%还高利贷利息,他自己留下1万元,作为下一次租车的押金。
殷明自首后,警方从殷明家中起获了多张银行卡,但每张卡中只有一二十元存款,连公诉人都不得不承认,此案巨额钱款去向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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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伟
编辑:
ningx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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