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面包车运300元花生被交通局罚3000元
2009年08月06日 18:06南方农村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南方农村报8月6日报道: “自己种的一车花生最多能卖300多元,一下子就被罚了3000元,你说农民苦不苦?”8月3日,阳江市的路面温度高达39℃,阳西农民张志勇却没舍得打开微客的空调。顾不上去擦脸上不停流下的汗水,张志勇急于开始述说6月30日的遭遇,那天他被阳江市交通局交通管理总所罚款3000元。

最近,阳江市微客车主中间流传着“3个月交通严管期”的消息,这条消息也传到了该市下面的县。

结果,有车的农民担心被罚,想买车的农民则被迫打消念头。

农民

装自家花生被指“非法营运”

6月30日,一个张志勇认为“很黑”的日子。他家里种了2亩花生,收获了300多斤,当天打算运到阳江卖点钱,一车货也就300多块钱。

从阳西到阳江,他开着自己的微客,挑了一条不用交路费的小路走。正当他为自己的精明暗爽时,阳江市交通局的工作人员突然拦住他的车,在拍照后,把车扣下了。

交通局的工作人员给他的扣车理由是:非营运车营运,所以要扣车罚款,并告诉他座椅不能拆。

到了交通局,张志勇在笔录上签了名,他被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得知因为非法营运,要被罚5000元-30000元,张志勇焦急万分。他们夫妻俩靠着2亩地、16亩鱼塘,辛苦一年也只有1万多元的收入,即使最低5000元的罚款,也占了家里全年收入的1/3。

怎么办?他开了两年多的五菱微客,头一回碰到这种事,为了早点取回被扣的爱车,张志勇托朋友找到了市政府的人,好歹把罚款数额降到了3000元。

张志勇怕夜长梦多,当天就去建设银行交了罚款,取回了车。南方农村报记者发现在交通管理总所开出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当事人是张志勇,但车牌号码却不是他当天开的那辆车的号牌,老实的张志勇还是把款交了。

直到现在,张志勇想起这件事来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农民运点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就属于“非法营运”呢?这次的学费交得太贵。

交通局

非营运车装货卖属“非法营运”

8月3日,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了阳江市交通局。

运管科冯科长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说:“我们是依法执政,每个月查车的点都经过省政府批准。如果不查车,你们又会说我们不作为。”

冯科长拿出了一本相关的政策法规,并解释说,农民运花生去卖,是以盈利为目的,如果运输车辆不属于营运车,就属于非法营运。微客本来是客车,怎么可以载货呢?

阳江市交通局交通管理总所开给张志勇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执法依据是《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四条。对于《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中所规定的,非法营运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冯科长认为确实处罚过重。

但就算几千块钱的罚款,对农民来说也负担不轻,而且多数农民并不知道微客不能装货,第一次违规能否采用教育为主的方式呢?

“不能说你不知道是白粉,第一次贩毒就无罪吧”,对于南方农村报记者的问题,阳江市交通局一位办公室负责人打了个比方。

最后,冯科长还补充道,农民为什么要买客车拉货呢?国家并不鼓励农民人人买车,要运货可以找专业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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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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