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剖析]
处罚宽松肇事成本低,让“顶风作案”屡屡发生
严打一周以来,浙江“酒驾”违章居全国之首
根据公安部的部署,自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在交警部门的严查严管态势下,一周来仍有不少人“顶风作案”。统计数字显示,至20日8时,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1696起,醉酒驾驶1637起,因酒后驾车造成的恶性交通肇事案仍有发生。其中浙江、山东、上海、江苏、北京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居前五位…
严查酒后驾车没有“特权阶层”
醉驾事件发生后,暴露在公众面前的除了违法者本人法律意识的淡漠,更有一张张错综复杂的“说情网”。“不就是罚几个钱吗?最多不过拘留,找人摆平就没事了!”一名醉驾撞死人者的酒后“真言”,显露了一些人的嚣张气焰和侥幸心理。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局长赵野松介绍,截至目前,杭州对所有醉酒驾驶人员全部执行行政拘留。他表示,对醉酒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坚持“零容忍”,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交警部门都将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开口子。
8月20日,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梁惠明因醉酒驾车被行政拘留。而在浙江,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要执法严查更要社会曝光
据来自交管部门的统计,通过一周的集中宣传和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特别是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但降幅不明显。
有网民发帖表示,酒后驾车之所以屡禁不止,同定性偏低、处罚宽松、以罚代刑有直接的关系。长期以来,酒后驾车多以批评罚款了结。这不仅对无辜受害者不公,而且弱化了法律对酒驾者的惩戒震慑作用,甚至助长他们“钱摆平命”的交易心态,使酒驾成为“杀人成本最低”的交通肇事行为。
杭州市民王全明认为,单靠执法部门严处酒驾、飙车等行为难有突破,关键还在于强化法律对酒驾者的惩戒震慑作用,在现有法律没有作出改动的情况下,应该出台规定,将这些酒后驾车者的姓名公开,向社会曝光,通过社会舆论给这些违法者更多的道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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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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