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通报被撞少女系在斑马线外被撞身亡
2009年08月07日 08:15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杭州8月6日电(记者余靖静、冯源)杭州市公安局6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报会,称市公安局已经于当天对“8·4”交通肇事案肇事者魏志刚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根据案情通报,该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马芳芳是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身亡。

8月4日晚9时26分左右,杭州市民魏志刚驾驶保时捷越野车,在市区莫干山路由南向北行驶到莫干山路111号附近时,撞上横穿道路的少女马芳芳,马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有媒体报道称,马芳芳是在斑马线上被撞身亡的。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局局长赵野松在新闻通报会上说,根据3名现场目击者(均系机动车驾驶员,其中1名是出租车司机)的证言以及肇事者魏志刚本人的供述,肇事车行经肇事地点的车速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到底当时车速是多少,交警部门已委托质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同时,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被害人马芳芳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

赵野松说,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且超速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马芳芳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刑事诉讼法第66条、6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已于当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据介绍,8月5日晚,杭州重点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和行经人行道不按规定避让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截至当晚22时30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21起,其中酒后驾驶21起、超速47起、违法记录5次以上且未接受处罚的75辆、工程车交通违法行为37起。

赵野松表示,在公安交警部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大力整治的情况下,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仍未受到震动,依然存在侥幸心理,继续顶风违法。交警部门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共同担当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同时,也告诫执迷不悟者,继续顶风违法,害人害己,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和舆论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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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靖静 冯源 编辑: hu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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