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属:
心里不是滋味 决定向法院申诉
“这个案子与孙伟铭案很相似。”这起案件判决后不久,受害人家属得知孙伟铭案一审被判死刑的结果,立刻想起了自家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也是无证、酒后驾车,撞死了3个人,怎么两个案件的判决悬殊这么大。”其中一位受害者的哥哥张某说起此案,很激动。他说,当初,他们3家一家人获赔了一两万,现在,保险公司总共赔偿了10多万交强险。“但这是保险公司赔偿的,被告人家属再没有拿出更多的赔偿款。”张某和另一受害人家属一致说,案发后被告人陈大明并没有留在现场救人。
孙伟铭案宣判后,几名受害人家属正式委托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云峰,决定向法院申诉翻案。“我们要一个合理的判决结果。”受害人家属说,被告人陈大明的情节与孙伟铭案相似,一个判了死刑一个却判3年半,陈大明被判得太轻了,他们认为不公平,要讨个说法。
各方声音
也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这个案件,也应该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任云峰律师昨日称,他正在拟申诉状,很快就将向省高院提出申诉。
任云峰说,无证、酒后,连撞三人,此案的案情与孙伟铭案确实很相似。陈大明无证、酒后,在没有能力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仍旧驾车上路,对危害后果持一种放任态度,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所以也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和孙伟铭案还是有所不同
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对此却有不同看法。李刚说,此案被告人的行为是个连续行为,虽然他无证、酒后驾车,但他在撞上第一人后继而连续撞上其他人,从主观上很难认定为故意。孙伟铭集所有犯罪情节于一身,长期无证驾车、醉酒、撞车后继续超速驾车、越双实线,导致4死1伤,所有证据足以认定他主观上的故意,对后果持放任态度,所以两案在主观上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本报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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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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