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入世后首次采取反制措施应对贸易摩擦
2009年09月14日 11:11北京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我国对美汽车肉鸡“双反”审查

入世后首次采取“反制”措施应对贸易摩擦

商报讯 (记者 王漪) 在奥巴马决定“连续三年对中国轮胎征惩罚性关税”后,面对中国国内高涨的“对美采取反制措施”的呼声,商务部昨日采取行动,宣布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

当地时间9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向总统奥巴马递交建议,还不到9月17日的“最终决定期限”,奥巴马就于11日做出了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惩罚性关税的拍板,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9月26日开始生效。尽管最终税率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月提出的建议措施中的税率略低,但仍因释放明显贸易保护信号而令中外震惊。

随后,商务部表示中方将保留包括诉诸世贸组织在内的一切正当权利。中橡协会长范仁德则表示协会将就特保案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上诉,同时建议政府对来自美国的农产品(11.82,0.42,3.68%)、汽车等采取“反制”措施。中国业界的建议在商务部的行动中也得到了证明,商务部表示,近期收到国内产业申请,反映从美国进口的部分汽车和肉鸡产品以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方式进入中国,对我国内产业造成冲击,要求商务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因此依照我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原产于美国的上述产品启动“双反”立案审查。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对此表示,“奥巴马裁定轮胎特保案成立,算是开了个坏头”。这不光可能引起美国其他行业的效仿,也会间接地促使其他国家这么做。因此,中国的“反制”一定程度上可遏制住对方和别国继续挑起贸易摩擦。

我国最近一次对他国明确采取“反制”是在2000年与日本、韩国发生大蒜贸易战时,在两国先后对我国大蒜采取限制进口措施后,我国政府限制了韩国手机、聚乙烯及日本汽车、手机和空调的进口,最终迫使韩日政府做出让步。但2001年底入世以来,我国未再采取类似做法应对贸易摩擦。

而这次,商务部决定对美采取“反制”的产品为汽车和肉鸡。今年3月,中国禽肉行业曾要求政府禁止美国禽肉进口,以报复美国对中国禽肉的不公平限制措施,但最终政府选择了向WTO起诉美国。另据中国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国自美进口汽车同比增长9.1%。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除以上两种产品,对美国转基因大豆进行“双反”调查的条件也早已具备,“在巨额农业补贴下,廉价美国转基因大豆疯狂涌入中国,使我国东北非转基因大豆生产遭受致命打击”。

虽然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反制”将激化贸易摩擦引发贸易战,但首都经贸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贾金思认为,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之下,贸易战是两败俱伤的事,各国考虑到自身利益都不会让其轻易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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