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拟年内上调
2009年10月21日 07:35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获悉,对按要求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的补贴标准将有所上调。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此前补贴的额度较低,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实施的效果。

商务部今年7月公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根据以旧换新政策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对于换购新车者,以下情况可享受3000至6000元补贴:报废使用期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及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及提前报废的“黄标车”。

记者了解到,自《实施办法》实施三个月来,对新车销售的推进并不明显。一些车主认为,目前政策补贴标准还不如二手车市场收购价格。同时,汽车“以旧换新”规定了车辆报废年限,并要求享受过1.6升以下排量小汽车购置税优惠的车不能再享受补贴,这让很多人认为不划算,不如将车卖给二手市场。另有些车主反映,由于获取补贴的手续繁琐等原因,因此更倾向将旧车直接转手。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开发部副主任徐长明在接受有关记者采访时说,“我现在不能肯定商务部是否会提高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幅度,不过从目前来看,‘以旧换新’的确是几个刺激政策中效果相对较弱的一个。从市场的角度出发,转手一辆旧车比从报废所得加上补贴的总额还要高出很多,再加上过程中手续繁琐,市场对此表现冷淡是非常正常的。因此,如果商务部要提高‘以旧换新’的补贴幅度,这个数额还不能与消费者在市场上出售的价格等值,应该高于市场价格,这样才能提高广大民众对旧车换购的消费热情。”

据悉,由于新政未能达到淘汰高污染老旧汽车,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国家相关部委就此召开了几次会议,在做了相关调研后,近期最终决定对《办法》进行调整,并上调补贴标准。

消息人士透露,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标准上调是肯定的,但幅度目前还不好说,新政策应该在近期就会出台。据了解,目前修改意见基本成形,等待相关部委会签,新补贴办法预计最快下月公布,最迟不超过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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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纯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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