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出租车“新政”风波
短暂的冲突使出租车司机对政府的信任降至冰点。没有人愿意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7月23日,牡丹江市迎来了不安的一天。反对出租车“新政”的司机开始罢运,全市陷入交通混乱。
此前的7月20日,《牡丹江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向社会发布,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期限为8年,经营权转让由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组织或指定实体公司按市场价格收购。牡丹江出租车“新政”闪出。
这项旨在“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保护出租汽车司机合法权益”的“新政”,在出租车经营者眼中却有另外的解读。一位出租车司机说:“政府一句话就把出租车司机的饭碗给踢了,这个问题不单是牡丹江的问题,也是全国出租车行业的问题。”
政府调来外地出租车
在一些出租车车主眼里,政府“收回经营权”就是赤裸裸的“掠夺”,若干年后,他们将被逐步排挤出这个行业。
“新政”遭遇出租车司机的激烈反对。数千人聚集政府前广场,政府派出信访办主任接待处理,但部分出租车司机认为“这事不是他能做主的”,拒绝与其沟通。
24日,罢运队伍走上马路,个别情绪激动的出租车司机开始打砸还在营运的出租车,防暴警察随即制止并对其实施抓捕。目击者告诉本刊记者:“一位妇女在阻拦警察抓捕砸车的丈夫时被打中头部。”
一位出租车司机说,当天一名旁观的司机因为喊了一声“警察打人了”当即被抓,在看守所呆了3天,“据称当天有13人被抓”。
短暂的冲突,使出租车司机对政府的信任降至冰点。没有人愿意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周末,出租车司机们来到市行政中心广场静坐,他们谨慎地等待。此后连续多日,出租车司机和家属在市行政中心前聚集。甚至有人开始高呼政府领导下台的口号。
8月1日,整个城区几乎看不到本地牌照的出租车上路行驶。私自载客的私家车和外地牌照的出租车遍布街区。一位拉客的私家车车主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只要打印一张写有‘出租’的白纸,贴到风挡玻璃上,就可以载客,无论宝马奔驰,QQ夏利[综述 图片 论坛],一律10元起价,路远就需要和司机商量。”本刊记者在街上看到有辽宁牌照和吉林牌照的“出租车”,上述车主笑笑说:“这算什么啊,北京牌照的都有。”
本刊记者获得的牡丹江市交通局《工作信息》显示,为应对罢运事件,牡丹江市从邻近的绥芬河、海林、宁安、林口和穆棱等地紧急征调出租车。7月30日,市交通局要求各县(市)加强运力调集,使在牡市内运营的县(市)出租车总量达到500辆。
这些外地过来增援的出租车司机,集中住宿在市一中宿舍,“军事化管理,一人一条被子一个盆。”绥芬河澳普尔出租车公司司机告诉本刊记者,“我们每天补助150元,回到宿舍发钱。”绥芬河市一位司机则表示:“给钱也不愿意去,政府说如果不去就吊销营运证,去的时候前面有警车开路,后面有警车押着。”这位司机担心,这样的“新政”明天就落到自己头上,“今天是牡丹江,明天就会是绥芬河。”
本刊记者调查获知,停放在交警指挥中心院内的从绥芬河市征调的出租车有205辆。这些远道而来的出租车被严密保护,一位负责警戒的警官告诉本刊记者,在这里防止坏人砸车捣乱,看着也提心吊胆,担心出事。
“经营权是公共资源”
对李向群(化名)来说,砸在手中的出租车无异于烫手的山芋。“2003年买车的时候一共花了22.5万元,车和手续是贷款和借钱买的,爱人没有工作,儿子上高二,现在还欠着10多万。”
赵凌(化名)向本刊记者表示,“新政”让他看不到希望。前段时间出租车加手续已经炒到了30万元左右,现在政府规定一个经营期限是8年,政府给他的过渡期是4年,就是说12年后能不能继续经营还是一个未知数。
他算了笔账,现在他的车是4年的“千里马[综述 图片 论坛]”,买的时候手续和车花了24万元,这辆车的过渡年限加上政府给予的8年经营期限一共是12年,12年间需要换一辆车,如果换高档次的车需要12万元,加在一起就是36万元,而一年去掉维修和耗油,能赚3万元就不错了,12年赚36万元,刚好白干。
在经营权的问题上,政府的态度坚决。
牡丹江市运管处处长赵洪君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经营权是公共资源,建设部有文件,出租车经营权是城市公共资源,有公共服务性、经营性。”他解释说,出租车业主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政府是依法限定了经营期限,而不是到期限就收回“经营权”,如果到期个人也可以继续按照相关法规,重新获得。
据悉,牡丹江市区面积约2386平方公里,人口约92万。牡丹江出租车行业1985年起步,90年代中末期发展较快,1998年出租车有2705辆,至今车辆一直没有增加。目前,98.4%的出租车为个体经营。
牡丹江市政府秘书长赵士元告诉本刊记者:“我们的车20年没变,是破破烂烂、土里土气的千里马、夏利,作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实施大牡丹江、新牡丹江的战略,出租车要与这个城市相匹配、相一致。”
政府印发给出租车司机的材料中宣传“新政”的目的:为了更好地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实行“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来确定经营期。保护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项旨在保护出租车司机权益的《办法》,出租车司机并不买账。在高考期间,《办法》起草酝酿时,出租车司机就曾一度罢运。
有出租车司机指责:“出租车手续炒起来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政府以前为什么不管,10多年积累的问题,突然一纸法令就能解决吗?”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只要有一个举动,就会出现今天这个情况。我们反思了很多,谁在垄断呢?今天这个局面,让我们看到了很多。”提及此次牡丹江的罢运风潮,赵士元略显无奈。他向本刊记者表示,这一届政府如果按照旧有模式管理出租车,“击鼓传花”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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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立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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