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我们还需要多少死刑来为汽车社会护航
2009年08月07日 07:31每日经济新闻 】 【打印已有评论0

杨涛

就在胡斌飙车案宣判后不久,杭州又传来富家子弟闹市飙车撞死人案,所不同的是这一次是醉酒飙车。8月4日晚9时20分左右,杭州莫干山路的浙江省广电集团门口,在一辆保时捷的冲撞下,17岁的外来打工女孩马芳芳惨叫一声,身体飞出20多米,鲜血洒在爱心斑马线上。医院证实,该女孩被当场撞死。据悉,肇事司机魏志刚涉嫌酒后驾车,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同样在当天,晚上11时许,一名醉酒司机在成都市簇桥七里路撞死一名年轻女子,拖伤她的男友。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肇事者李薪棚刑拘。

更恶劣的案件发生黑龙江鸡西市,8月5日晚6时许,鸡西市一名50岁男子酒后驾驶陆虎越野车,将两名女孩脚部轧伤而与孩子家长发生冲突,当众人欲离开现场前往医院时,司机突然启动车辆,随后冲到夜市连撞26人,造成2死24伤。

如此看来,胡斌飙车案的判决,没有给魏志刚任何警示作用;而成都孙伟铭无行驶证且醉酒驾车造成4死1重伤被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例,对于李薪棚与鸡西的那位司机没有任何触动。

在杭州,从某种意义上说,相隔时间如此之短的惨祸,就是当下有关法律对类似交通肇事处之过轻的必然“遗产”。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事故发生在杭州市第一条爱心斑马线上,而这条爱心斑马线正是为警示“70码”事件而设立。如今爱心斑马线不仅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反而再次上演新版胡斌事件,爱心斑马线竟成了夺命斑马线。这样的结果证明:设计得再好的爱心斑马线也根本不能阻挡疯狂的汽车。正如有论者所说的那样,“交通肇事罪”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飙车党们的放纵令牌。

从案情来分析,鸡西这位司机与孙伟铭一样,完全可能被判处死刑。如果这位司机醉酒驾车后会及时被行政拘留甚至会被判刑,我相信他不敢醉酒后驾车;如果他知道在撞伤人后逃逸再撞死人后会被判处死刑,我相信他也不敢再为了逃逸而再次撞20多个人。在成都市中院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孙伟铭死刑后,遭到许多人包括一些专家的非议,认为判刑太重。争议可以继续,但是,比较急迫的是,我们已经步入“汽车社会”。

有数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6803万辆;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综述 图片 论坛]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这个数字是惊人的,也远远高于其他国家的比例。在一个“汽车社会”,如果没有对于违反交规的严厉惩罚,就无法保证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南京市在6月30日醉酒司机张明宝驾车撞死5人后,已经出台《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草案)》,规定酒后和醉酒驾车肇事者分别吊销驾驶证和终生禁驾。笔者的建议是,在此基础上,可否将酒后和醉酒驾驶上升到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度?最近已经有律师向国家相关机关上书建议加大对酒后驾车惩罚力度,将“酒后驾车罪”列入刑法等。此外,我们还可以学习美国经验,在美国不少地方,对酒后驾车肇事者不仅严厉处罚,毫不留情,而且还要追究其他人的连带责任。比如,未成年人酒后驾车肇事,其家长将受到处罚;出车祸者在酒吧或饭店饮过酒,最后一家酒吧或饭店要承担赔偿车祸的主要损失。这些经验是值得我们的立法机关、执法部门借鉴的,只有对酒后驾车肇事司机的陪酒、劝酒人也追究连带责任,才能更好地形成全社会对酒后和醉酒驾车的监督。笔者希望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尽快地进行调整。

不仅如此,笔者还希望,法院应当用更多的判例来巩固这种效果,在公众心理形成醉驾撞人应当严惩的深刻印象,以此警惕那些潜在的危害者,让他们在饮酒前要三思而后行。因此,诸如南京醉驾案、鸡西醉驾案,都应当对这些犯罪嫌疑人处以严厉的惩罚,甚至像成都市中院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孙伟铭死刑那样,对肇事司机处以极刑,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 “汽车社会”中每一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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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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