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金融“贿赂案”升级 第三方业务蒙阴影
2010年10月25日 15:44世华财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世华财讯]丰田金融涉嫌商业贿赂一事,给整个经销商第三方业务的合法性蒙上了阴影。也许法官落槌时,一个行业的生态就将改变。

中新社援引第一财经日报10月25日的报道称,10月18日,丰田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下称“丰田金融”)在杭州参加了一场听证会,这场没有对外开放的听证会持续近三小时,但依然没有最终结论。此时,距9月20日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认定丰田金融涉嫌“商业贿赂”(下称“丰田金融案”)已近一个月。

据悉,因为丰田金融案,自9月份以来丰田金融已通知旗下经销商,暂停支付他们的按揭业务手续费,以后如何运作需要等待下一步的通知。

案件悬而未决,丰田金融拒绝就此事表态。丰田中国新闻发言人牛煜表示:“目前这个事情仍然没有进展,但可以肯定的是,丰田汽车在中国的业务都是按法律法规开展。”

事实上,丰田金融案已在汽车业掀起轩然大波,因为向经销商返利已成为汽车金融业的“潜规则”。如果丰田金融涉嫌商业贿赂的话,或意味着整个汽车行业金融公司均存在“非法”操作。而且不仅仅是汽车金融业务,对汽车经销商整个第三方业务都是一个重大打击,因为它们的运作思路基本一致。

“贿赂”之争

直到10月18日听证会结束,关于丰田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当事各方仍各执一词,经销商更是站到了丰田一方。

工商部门调查显示,从2008年8月开始,杭州金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等三家丰田品牌汽车经销商,在开展汽车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时,优先向丰田金融推荐汽车贷款业务,而丰田金融则以“手续费”或“服务费”等名义给予财物回报。

9月20日,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向丰田金融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认为丰田金融的上述行为属商业贿赂,拟作出没收42万余元违法所得、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丰田汽车介绍,在接到浙江工商查处告知不久,丰田汽车特意邀请法律界的权威人士对丰田金融的行为进行论证,论证结果显示,丰田金融的做法并没有违法,并且拿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作为依据。

规定表明,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而广州的丰田经销商透露,丰田金融和他们之间签有正式的协议,按照利息收入的4.5%给予他们按揭手续费。

据经销商证实,虽然丰田金融暂停支付手续费,但现在银行以及他们金融公司依然是按照既有的模式在运作,而通常银行支付给经销商的手续费在贷款额的1%左右。

从按揭贷款的流程来说,必须有经销商参与。按揭贷款一般要对车辆进行抵押,根据规定,抵押和放款是同步进行的,抵押的是消费者的车辆,但款是放给经销商的,消费者个人是办不了的。

该人士表示,所有与他们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都会给予他们手续费,也就是“返点”。他认为,经销商实质上是金融业务的代理机构,要自己支付金融专员的工资,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是应当的,也是一直以来的做法。

实际上,汽车金融公司是母公司汽车销售主营业务的自然衍生,作为一种营销创新,其在中国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一般来说汽车金融公司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母公司的汽车销售,而不是盈利。

<< 前一页12后一页 >>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编辑: robot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