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旨在限制轻型商用车CO2排放的法案草案。该草案规定,从2014年起,所有新轻型商用车的平均CO2排放应达到每公里175克的标准。
这项新的法案草案仅仅针对满载时重量不超过3.5吨或空载时重量不低于2.61吨的N1类轻型货车,这类车型大约占到整个欧洲轻型车市场的12%。
在排放标准的实施日期上,欧盟委员会并没有一刀切,而是采用了逐步达标的方案,即在2014年,汽车制造商生产的75%的新车应满足法规设定的限值曲线的要求;2015年要求80%的新车满足标准要求;从2016年起,全部新车都应当满足新标准;到2020年,实现CO2排放每公里135克的长期目标。
在2018年之前,如果汽车制造商所产车辆的总体CO2排放超过限值,则需要为每辆车交付一定数额的罚金。罚金采用逐级递增的方式征收,超出限值不足1g/km的,需要交纳5欧元;超出1~2 g/km的部分,需要交纳15欧元;超出2~3 g/km的部分,需要交纳25欧元;以后每增加1g/km,就需要交纳120欧元的罚金。而在2019年之后,只要超出了限值,就需要按照每1g/km交120欧元的标准交纳罚金。为了做到奖罚分明,超低排放的车辆(低于50g/km)将得到额外的奖励,奖励方式为增加统计时的车辆数目,如在2014年,1辆超低排放的车辆将会被统计成2.5辆,在2015年统计成1.5辆,从2016年开始只能统计成1辆。
所谓排放限值曲线,是该法案草案根据车辆重量而设定,从而保证欧盟全部轻型商用车能够达到CO2排放量为175g/km的总体目标,这就意味着质量较大的车,其CO2排放水平可以比质量较小的车高一些。因为草案只对总体排放标准有所限制,因此制造商仍然可以生产排放超过限值的车辆,只要这些超限车辆的CO2排放量能够被其他低排放的车辆所抵消。
限值放宽 引发不满
因为车辆型式认证的CO2测试方法已经过时,一些创新的节油技术无法在这些测试中表现出其节油性能。因此,欧盟委员会计划在2014年对CO2测试方法进行评估。在此之前,作为过渡措施,汽车制造商可以依据独立可信的测试数据,为装有创新节油技术的车辆申请不超过7g/km的排放信用,即汽车制造商可以在平均排放标准上获得不超过7g/km的排放超限额度。
草案允许汽车制造商结成联盟,共同研发以满足规定的排放目标。对于独立制造商,如果年销量不到22000辆,也可以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单独的排放目标。
欧盟环境事务委员迪马斯表示,这一法案草案是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上履行领导责任的又一重要措施,它有利于消费者节约能源,并将促进商用车制造技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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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玲
编辑:
ouy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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