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汽车上牌非国Ⅳ勿扰 商用车商心慌慌
2010年08月27日 10:29南方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日,佛山市机动车经营行业协会发出通知称,今年9月1日起,佛山将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自新要求实施时起,一律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同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不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新规阿望

“国Ⅳ时代”佛山更洁净

据悉,早在今年6月初,广东省有关部门就传出消息称,经国家批准,珠江三角洲地区将6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但为平稳推进国Ⅳ标准的实施,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过渡期。

7月28日,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简称《通告》),明确珠三角地区将从9月1日起执行国Ⅳ标准。根据该文件,新规实施后,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与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必须达到国Ⅳ标准方能上牌。记者日前以消费者身份向三水车管所咨询,也得到了同样的答案。

数据显示,去年佛山汽车首破10万辆大关,上牌量高达11.18万辆;到2009年底,佛山各类汽车保有量约76万辆。而根据今年4月底出炉的“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2009年监测结果”,汽车尾气已经取代陶瓷工业,成为佛山空气污染的最大元凶。

为此,佛山市政府表态,将逐步出台各种机动车尾气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其中,今年7月正式出台的《佛山市关于逐步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汽车通行的通告》就对污染严重的黄标车痛下杀手,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市内通行。

而本次国Ⅳ标准的施行,将进一步遏制汽车尾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据媒体此前介绍,油品环保品质的提高,可以使机动车排放不同程度地降低。据测算,仅燃油环保品质提高将可使整个珠江三角洲机动车排放总量减少15%—20%。

市场反应

商用车商“心慌慌”

乘用车以轿车为主,是一般家庭的常见选择,在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绝大多数乘用车车商都声称,本次新规执行对市场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东风日产雄峰店市场经理孙伟星介绍,目前佛山绝大多数合资品牌都已没有国Ⅲ车型在售。而个别自主车商也向记者表示,此前仅有少量国Ⅲ现车库存,但自6月以来已加紧销售,目前已清货殆尽。在这一背景下,市场基本没有出现针对国Ⅲ车型的抢购、抢上牌现象。

相比之下,商用车经销商的遭遇则大为不同。南海顺铃江铃汽车销售总监告诉记者,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客户在获悉国Ⅳ标准消息后,纷纷抢购国Ⅲ车型,并赶在9月1日前上牌,避免出现无法上牌的尴尬处境。据介绍,目前市场销售上的轻卡有相当大的比例不符合国Ⅳ要求,有些经销商去年还在出售仅达国Ⅱ标准的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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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越 编辑: jia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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