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等单个地区性车改,在种种现实困难条件之下,恐已难以承载试点之重。因涉及当政者切身利益,也攸关行政效率和财政谋划,公车改革需自上而下强力推动,渐成各方共识。民革曾建议厅级以下取消专车,就此,国家发改委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11月22日京华时报)
已经苦苦推行探索了近15年的公车改革,主要采取的是“自下而下”的模式。譬如:报道中提到的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北京车改的起点,这项从2001年就试行的公车改革最终“无果而终”;又譬如: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推行的车改,因区委书记和区长每年可领取高达8万元的车补,在一片置疑抨击声中“销声匿迹”;也同样是“从下面”开始的杭州市车改,虽然是以补贴卡的模式进行的,但也同样由于上级“阻力”过大、情况过于复杂而“停滞不前”......如此看来,这个“自下而上”的改革似已陷入困局,也概因此,有关方面试图改变思路进而采取“自上而下”模式似在情理之中。
然而,即便有关方面采取“自上而下”模式推行车改,笔者以为其前景同样不容乐观。诚然,先从中央开始,进而推行到地方,采取的是一种上级率先示范的模式,从理论上说“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但我们不应低估落实过程中的现实阻力。仅以一个同样是“自上而下”要求的调控高房价问题,从“国十条”、“国八条”到新“国四条”,一个个看似重磅手段的文件,最终有多少被地方既得利益者打了“水漂”?在个别官员拿上级政令不当回事,在“念完文件上饭店”的现实积弊之下,一个中央部门带头的车改效果究竟如何值得置疑。
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上层官员和基层官员,在思想觉悟、个人素养和为民责任方面,不排除有巨大落差。中央方面设想是好的,不排除会被下层“歪嘴和尚”念歪。政令能否畅通无阻是一个问题,但落实车改却一定与基层官员德行操守和法纪意识有关。某拆迁户不信任本地警方,偏偏坐飞机找北京警方自首,就很难说明个别地方官员在落实政策和法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这个现实问题的存在,会一定程度上迟滞“自上而下”的公车改革效果。再者,公车改革本身对地方官员而言犹如“割肉”,中央部门官员敢于自我纠偏,地方官员在长期保有的利益面前未必乐于放弃。让占最大多数的地方厅级以下官员,舍弃随用随走的“官轿”,以及“官轿”带来的“三三制”的便利、权力和面子的虚荣,其阻力同样超乎想象,即便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这种阻力并不会变的更小。
公车改革推进如此之难,与“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改革形式无本质联系。就公车定性,早在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就明确规定了厅级以下领导干部不配备专车。之所以公车泛滥,问题重重,说到底是“专车私用”和“公车变专车”问题,依然还是如何落实好早已出台的旧规定问题。另一方面,公车成社会改革难题,根子上是公权力不受制约,如果真能解决好权力制约和监督,将本应落实到位的政府财政预算监督、人大监督、社会公众监督落实到位,让公车真正姓“公”,让“专车”受到监督,又何来“公车满天飞”的社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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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友:毕晓哲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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