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下称《车船税(草案)》)。10月28日,《车船税(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正式对外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30日。
草案显示,新车船税拟按照排量分7个档次征收。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负减轻,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
然而,这个打破了原来“一刀切”做法,本应是好事的车船税改革,从10月25日开始审议到现在,却引起争议之声,热议迅速蔓延至汽车行业。
从是否能真正促进节能减排,到按排量征收能否充分体现财产税性质,再到车船税增幅是否过大等质疑之声不断,甚至有人直指是在“变相加税”。熟悉相关流程的人士透露,按正常的审议流程,以及目前存在的较大争论,《车船税(草案)》年内通过审议的可能性不大。
更有业内人士认为,新车船税一旦执行,对自主品牌销售以及中国汽车市场未来的发展影响深远。
四大争议
10月28日,中国人大网正式对外公布的《车船税(草案)》及草案说明中,新车船税拟按排量分7个档次征收,9座以下的乘用车征收的车船税由现在的360~660元调整为360~5400元。
争议正是来自于分排量征收以及相关税费调整幅度。除去一些小众声音,有四大争议。
其一,按排量征收未能充分体现财产税性质,这也是多名人大常委提出异议的根源。核心观点是,如果车船税是一个财产税的概念,则应基于汽车的价值来征收。因为按照财产税的概念,税收的多少应当根据财产的多少来进行核算。
人大常委会委员乌日图举例称,现在按排气量操作不够公平,比如排量同为3.0L轿车,国产红旗盛世[综述 图片 论坛]轿车价值30多万元,合资的奥迪70多万元,70万的财产和30万的财产一年缴同样的税负显然不合理。
但财政部对此给出的解释是,“车船的数量庞大又分散于千家万户,价值评估难以操作。”
其二,按排量分档次征收能否真正达到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代表的观点认为,现在乘用车的排量大小已经不是判断是否环保的唯一标准,很多先进技术的应用,已经能够使有些大排放车降低排放量。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征或免征车船税是对的,但对高耗能、高污染的车船应该是严格禁止使用,不能用税负来调节,不应鼓励用缴税置换排污权。
财政部解释,经过分析之后,仍然认为,考虑到机动车的排气量和它的价值总体上有一个正相关的关系,为了方便征管,草案将排气量作为计数依据征税。
其三,车船税增幅是否过大。范徐丽泰委员认为,如果车船税法草案通过,1.6升排气量以上的车主,所承担的车税增加了0.5倍至9倍。草案规定,小排量车年缴税360元,最大排量车年缴税达到5400元(现年缴车船税600元),加税是不是要加到这个幅度?
究其原因是,从数量上看,除去3%的豪华车,90%以下的乘用车中大部分是私家车,排量大多数集中在1.0L~2.0L。而1.0L及以下排量车型虽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但纵观整个汽车消费市场,这个排量车型屈指可数。也因此,税收是普遍提高的。
相比委员们的异议,在网络上,更多车主则毫不忌讳地指出,车船税这样的征收幅度提升是“变相加税”。甚至有人算了一笔账进行佐证,认为按照草案规定实施后,国家车船税年收入将会大幅提高几十亿。
其四,这部法律草案的起草是否做到了广泛征求意见的工作,这也是质疑声中涉及最广的一种说法。更多的人认为,虽然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中提到,草案征求了30个中央部委、10个地方政府、6个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意见,但却忽略了税收的最重要也是最直接利益相关者——广大车主、船主的意见。
偏激一点的声音认为,这种选择性的意见征求,使这部法律草案带上了浓厚的部门利益色彩。甚至有人认为,草案对广大车主、船主听证环节的缺失,也间接造成了此次引发民众的热议。
到目前为止,争议还在继续。有相关专家分析,10月底这次只是首次审议,从颇多的争议以及相关审议流程来看,正好给这部草案上升为法律留下了更多的时间论证、考量,因为年内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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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秋凤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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