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月起提前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国四标准
2009年09月29日 00:36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上海九月二十八日电 自今年十一月起,上海将提前执行“国四”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

为迎接明年的世博会,率先实施机动车尾气四阶段排放标准的,将是上海全市的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车辆,即一般家用轿车和公务用车都在该标准范围之内。近期,上海市质监局已制定完成了满足国四排放要求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地方标准,而中石油、中石化等生产销售企也已完成了企业原料调配、生产储存等设备的改造。

届时国四标准将在上海行政区划内成为强制性标准。从十一月起,不符合国四标准的相关车辆将不得上街。有关部门将加强督促检查力度

有关统计显示,符合与欧四标准相当的国四标准的车辆,其单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将比国三标准车辆削减一半。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编辑: robot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