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标准将出台 珠三角明年有望卖国IV油
2009年10月14日 07:56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 何颖思 通讯员 穗质宣)继北京、上海之后,广东也将出台第四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地方标准(简称“粤Ⅳ”),届时将对汽车尾气排放有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的空气质量。今天是世界标准日,记者在此前夕从质监部门独家获悉,“粤Ⅳ”标准由国家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制定,目前已经形成了送审稿,准备报广东省质监局审批发布。

据悉,正在制定中的汽油、柴油的“粤Ⅳ”标准,核心就是降低硫含量,从而降低新车的污染物排放。

记者了解到,目前“粤Ⅳ”标准的送审稿中规定,汽油和柴油的硫含量限量均降为0.0050%,也就是相当于50ppm,与已经推行的“京Ⅳ”和“沪Ⅳ”标准看齐,比广州现行的标准分别严格两倍和六倍。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油品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包装、标志、贮运。

据介绍,采取新办法、新标准后,广州市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率将控制在10%到25%之间。换言之,最高可能有1/4的在用车辆检测不达标。

珠三角明年有望卖国IV油

本报讯 (记者 杜娟)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局获悉,珠三角地区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全面供应国IV标准的成品油,目前国IV油的广东省地方标准已经制定完毕,等待国务院批准后就可以实施。业内人士则透露,本次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一起推广国IV油对环境治理的效果会更好,而且低标准的车使用高标准油无需经过什么改装,但油品价格会进一步上升。

据省政府此前发布的信息,2009年10月1日起珠三角地区逐步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成品油,2012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全部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成品油。

从已经实施国IV标准的北京来看,其汽、柴油价格都为全国最高。而上海也即将在下月全面供应国IV油,上海炼油企业内部人士表示,因更改标准,炼油成本提高,即每升增加0.25元。业内人士预测:“估计价格会上涨0.30元/升左右,调价幅度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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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颖思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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