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出租车公司应公示成本 让乘客明白
2009年11月12日 08:29 】 【打印共有评论0

“加收燃油附加费,国内其他城市早已采取了这一价格调整手段,就连香港也采取相同的应对策略”,昨日,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通过燃油附加费平衡油价上涨压力“合理”,但出租车公司应该公示运营成本,让乘客交得明白”。

据其介绍,哈尔滨、西安、武汉等城市,几年前已开始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同为1元钱。油价再次上涨后,香港也开征相同性质的费用。

“按计价器交车费,已经包含了油费。但是,如果在涨价和燃油附加费之间做个选择,那么燃油附加费是个两全其美的做法,对出租车司机、乘客都有益”。他说,2006年出租车提价时,北京已经确定了出租车租价、油价的联动机制,因此,本次油价上涨,北京不经听证程序开征燃油附加费,并无不当之处,而且1元钱收费标准,乘客群体有能力接受。

他认为,共同分担油价上涨成本的四方中,政府补贴不是长久之计,乘客、出租车司机经济能力有限,所以,“出租车公司的运营成本,应该抖搂清楚,比如出租车司机交的份钱数量、去向,应该算清楚,让大家了解企业、司机的压力,乐于分担油价成本”。

出租车公司:四方共担有利出租车稳定

征收燃油附加费,是一个市场问题。未来如果油价下降,那么首先取消的就是乘客分担的油价成本———燃油附加费,昨日,首汽出租公司副总经理梁海晨解释说。

梁海晨表示,近年来,油价持续上涨,接近5元/升时,政府、企业即出租车公司承担了油价上涨成本,向司机群体发放了燃油补贴。目前,油价再次攀升,涨幅超出了政府、企业的承受能力,因此,在原来政府、企业、出租车司机三方承担的基础上,加入第四方———出租车乘客,“四方共担是目前应对油价上涨的良策,有利于出租车群体稳定。”

他认为,出租车价格以及征收燃油附加费,“是一个市场问题”。跟航空公司加收燃油附加费“原理相同”。本次油价上涨,上海没有采用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应对策略,直接涨价,现收费标准为2.4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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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姝 蒋彦鑫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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