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昨起实施新能源汽车方案
2010年06月02日 06:14深圳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记者日前获悉,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深圳市6月1日起将实施新能源汽车试点方案,对购买新能源公务车,地方财政不再补贴;对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适当补贴。

深圳发改委在发布会上表示,深圳市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2009~2012年)》。据《方案》,在购车补贴标准方面,除国家863计划课题示范推广1000辆新能源汽车外,其余公交车、出租车的购车补贴均以中央财政为主、地方财政为辅;对购买新能源公务车,地方财政不再补贴;对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参照中央财政对公共服务类乘用车补贴标准,给予适当补贴;对投资配套基础设施的补贴,则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财政为辅。

据深圳发改委透露,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到2012年,深圳每年可直接节约成品油约10.9万吨,节省燃料成本约5.8亿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4.6万吨,减少一氧化碳排放约1026.6吨、减少碳氢排放约81.0吨,减少氮氧化合物排放约135.1吨。

同时,深圳发改委表示,到2012年,比亚迪公司新能源汽车年产能将达20万辆规模,带动电机、电池、汽车电子、汽车关键零部件和汽车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经初步测算,到2012年,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00亿元以上,各项税收收入超过百亿,每年对地方财政贡献超过30亿元。

另外,深圳发改委还颁布了《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为满足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要,今后两年将在小区停车场和大商场或高端酒店停车场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计划建设公交车快慢速充电站各25座,公务车慢速充电桩2500个,社会公共慢速充电桩10000个,社会公共快速充电站200座。(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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