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向交通陋习开战 整治紧盯十大交通违法行为(2)
2010年08月26日 15:30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每到上下班高峰期,每个路口几乎都能看到以上这些交通违法现象。一位公交车司机告诉记者,他驾龄20多年,平时开车非常谨慎,还是经常被行人吓着。好几次,他驾驶的公交车与从非机动车道上冲出来的电动车、自行车“擦身而过”,腿都吓软了。对于机动车来说,非机动车是属于弱势一方,但记者在多个路口发现,很多骑车人毫不示弱,往往在机动车道抢行。

“非机动车驾驶人意识不到交通违法的危险性,这是导致非机动车违法的一大因素。”在西单路口执勤的警官告诉记者,一些骑车人认为,自己车速慢,有应变危机的时间,但往往发生交通事故的就是这类自信自满的人。他说,“虽然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总数中占的比例不大,但是一旦发生事故,轻则撞伤,重则身亡。我希望每个公民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小则体现咱首都的文明素质,大则确保您的人身安全,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

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整治,交警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进行处罚,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 安全过马路就是保护生命的秘籍

“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这些交通规则人人了然于心,但具体到不同的路况、天气,究竟怎么过才算是安全的,恐怕就不见得人人都能说得清楚。一线交

警根据不同的路况、情形,给市民提出了9条安全通过马路的规则和建议:

1.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折返。

2、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护栏等隔离设施;

3、不能闯红灯,严禁在机动车中穿行兜售商品或乞讨;

4、不准在机动车道路上滑滑板、旱冰、玩耍、踢球等;

5、学龄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要有成年人带领;

6、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仗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

7、夜间过马路要尽量选择有灯光的地方,不要在路中间停留,严禁在车流中穿行,以防因车辆灯照盲区而发生意外。

8、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

9、雨天行走要调整好雨帽、雨伞的角度,看清来往车辆,要警惕因雨天路滑,车辆难以刹住而导致意外。(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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