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曝光 年底正式出台
2010年09月29日 07:33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日有消息称,财政将调拨1000亿元扶持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同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于年底正式出台。

该《规划》不仅明确了十年内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并且对新能源发展路线以及扶持政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十年目标:产销累计突破500万台

《规划》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0万辆,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占乘用车年产销量的50%以上,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为了突出该《规划》的可实施性,工信部还将总体目标细分为两个阶段目标,即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初步实现产业化,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化;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万辆以上;混合动力汽车实现产业化,基本掌握先进内燃机、自动变速器、汽车电子、轻量化材料等关键技术;具有自动起停功能的微混系统成为乘用车标准配置,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达到5.9升/百公里。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实现产业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0万辆;混合动力汽车大规模普及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内燃机、自动变速器、汽车电子、轻量化材料广泛应用;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占乘用车年产销量的50%以上;汽车燃油经济性整体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达到4.5升/百公里。

主要任务:突破电动电池瓶颈

发展纯电动车,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技术是三个需要突破的核心技术。

为此,《规划》将突破电池瓶颈作为了未来十年的一个研发重点。《规划》指出,未来10年,要突破动力电池核心技术,提高电池性能和寿命,降低成本。开发新型正极材料和高容量合金负极材料,加强电池管理可靠性研究和轻量化设计,提高电池比能量;重点开展电池优化设计、工艺创新和装备改进,提高电池及关键材料的生产一致性;开发电池自激活电压控制和热控制等新技术,提高电池安全性;以改进电极材料循环性为重点开发长寿命电池体系;提升电池材料低成本制备技术,推进电池零配件和系统组合件的标准化和规模化,降低成本。

同时,《规划》规划还要求,要全面构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主发展体系;扎实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到2015年,公共领域试点城市数量达到30个以上,私人购买试点城市数量达到20个以上;健全标准体系,2012年前,基本建立与产业发展和能源规划相适应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建立以个人和公共停车位分散慢充为主的充电系统,为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做好准备。

保障措施:财税双管齐下

为了保证在2020年之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总量达到500万台的水平,该《规划》还对保障措施从财政、税收、奖罚措施、管理制度等9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规划》指出,2011~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2011~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推广,其中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

在税收方面,2011~2020年,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

同时,在融资方面,国家将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等,充分发挥现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功能。

此外,国家还准备将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有关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享受国家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等政府优先采购的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制性采购,逐步扩大采购规模,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不得低于10%,节能汽车不得低于50%。

据悉,《规划》正式出台之后,财政部、科技部等国家各大部委还将出台更加细化的实施细则,保证2020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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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卫琰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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