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实施国标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市场分析(2)
2011年01月06日 16:32睿盾电子 】 【打印共有评论0

三、对市场上销售的汽车防盗报警产品监控仍然不足

笔者从公开媒体上搜集到的市售汽车防盗报警产品的名录统计分析来看,未经检测、认证的汽车防盗报警产品超过总量的半数,该类产品的上市,远未得到有效的监控。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的有限检查结果来看,即使经过质检部门监控的产品,其防盗报警的各项指标性能也是良莠不齐的。

事实上,没有对所有渠道进行监控。市售渠道大致为

——车辆上“原装”的;

——车辆上“后装”的:情况较复杂,包括汽车销售商安装的、用户自选的(又分为在商店当面选购的、异地邮购的)、保险商指定或赠送的等。

四、关于今后车辆防范标准的几点意见

1、“联网机动车反劫防盗报警系统”的相关标准要考虑车载防盗报警设备的问题

——增加部件问题(兼容性);我建议不鼓励采用增加部件的方法形成新的车载防盗报警设备,除非是同一个厂商的有延续性的系列产品;

——改装、改接问题(兼容性);我建议要有限制;

——熄火问题(安全性);我建议要有细则、有限制。

2、“联网机动车反劫防盗报警系统”接口的相关标准要考虑

——“原装”时怎么要求;

——“后装”时怎么要求。

——如果是成套的、一体的(单体)车载设备,可以不要求,因为信号在设备内部传输,不需要接口。为此,也不鼓励打开某一体设备的内部去取得信号或加入信号。12 上一页 下一页分享到空间转播到微博争当转播第一人推荐微博

郭登礼

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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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综合报道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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