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机密如何界定
2008年,上汽双龙在华国产遭遇变数,就是因为韩国方面担心“技术泄露”;而在2009年,又有9名韩国人因涉嫌向中国出售汽车技术机密,遭到韩国检察院的起诉。尽管这两起案件并没有直接针对中国企业,但“窃取技术”的指责却一直与上汽如影随形,并成为某些双龙工人罢工生事的借口之一。
郁向东被控三项罪名:窃取福特汽车商业机密、非法存取电脑资料、试图借此在中国公司谋职。有些方面的指责甚至将此案上升到了危害“国际工业安全”的高度。
《华尔街日报》评论称,此案正值福特、通用等公司将旗下部分品牌出售给中国公司之际,总有人担心会损失一些知识产权。
据法学专家李曙光分析,虽然郁曾经在福特工作过一段时间,但并不能证明其到了北汽后所用的技术源自福特。此案件关键在于机密或者非机密的界定。
中国车企“绝地”反击
2007年6月,意大利菲亚特公司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长城汽车的精灵[综述 图片 论坛]轿车侵犯了其熊猫[综述 图片 论坛]轿车外观设计专利权。2008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长城汽车胜诉。
近日,长城汽车在石家庄起诉菲亚特侵犯其商业秘密。菲亚特上海总部拒绝签收石家庄市中级法院送达的诉状。
长城汽车宣传部负责人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长城汽车已经掌握了确凿证据,证明菲亚特曾经派人私自到长城厂区偷拍,并因此获得了长城汽车第一款轿车精灵在研发期间的照片。
“我们并不能判断菲亚特从长城汽车获得了多少研发信息,但却可以肯定菲亚特侵犯了长城汽车的商业机密,菲亚特作为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精灵的研发信息,并有可能因此制定对长城汽车经营方面的针对措施。”负责此案的长城方面的律师刘宏凯说。
目前此案也还没有定论,但长城积极“反诉”本身就说明,“商业机密”并不是跨国公司制裁中国公司的“专利品”。
到底谁在“偷鸡摸狗”,还是让相关司法部门的调查事实去说话。
相关专题:
相关报道: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倪柏明
编辑:
xiaojh |
商讯
·按价格 | |
·按品牌 |
- 热门文章排行
- 热门车款排行
- 论坛文章排行
- 博客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