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克友:油价未涨到位是赤裸裸的垄断宣言
2009年07月02日 16:27成都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发改委接二连三上调油价,最近这次汽、柴油价上调幅度达到每吨600元,消费者一片怨声载道。然而,中石化咨询公司首席专家周若洪却表示,油价上调“仍然没有到位”,理由是按成品油价定价机制测算,汽、柴油出厂价本应“调整1000元/吨以上”。

周专家的意思很明白,发改委这次只上调600元已经“手下留情”,消费者应该知足甚至感激。考虑到周若洪的中石化首席专家身份,拿人钱财,自然要替人消灾,站在中石化的立场说话并不难理解。然而,既然作为专家发言,起码要有经得起推敲、能自圆其说的逻辑,“油价未涨到位”又是什么逻辑呢?

这是“选择性失明”的逻辑。周专家仅仅看到如今“油价未涨到位”的现实,却不愿意回忆去年“油价远未跌到位”的事实。在当国际油价从147美元降到40多美元时,国内油价一直岿然不动。当时的理由是要减少推行燃油税的阻力,将燃油税改革和油价捆绑。等到石油巨头在高油价的平台上赚得盆满钵满之后,半吊子的油价下调才姗姗来迟;而即使是如此山寨的“低价”时光也转瞬即逝。由于当时油价下调远没有“一步到位”,相当于抬高了后来油价上调的起点,消费者今天的被剥夺感尤其强烈———尽管目前国际油价70美元仅为去年最高油价140美元一半,但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达到去年的最高水平。即使考虑到燃油税的因素,这个油价也让人难以接受。显然,成品油价格形成的新旧机制之间,应该是连续的政策谱系,而不应该被截然切割;既然油价下调“远未到位”,让消费者利益长时间受损,那么消费者有理由有权利要求在新的价格形成机制中得到合理补偿,因此让油价上调勒马徐行,才是合情合理的逻辑。

但周专家说“NO”,因为他的逻辑是“选择性改革”的逻辑,即油价要率先“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确,按照今年试行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成为近期油价连续上调冠冕堂皇的理由: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既然有了规则就要“按规则办事”。然而“可相应调整”是否意味着“必须调整”?专家难道不明白,当初制定“办法”,之所以要用“可”而不是“应”或“须”,针对的恰恰是国内石油市场的现实局面。这是个什么样的市场局面呢?不要说充分竞争,恐怕连寡头竞争都谈不上。这意味着,成品油价形成机制“与国际接轨”,应该是包括整个石油市场的竞争机制“与国际接轨”的系统工程,而不能成为单兵突进的“选择性改革”。

无论是“选择性失明”的逻辑,还是“选择性改革”的逻辑,都是垄断利益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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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克友 编辑: fe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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