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刮花停车场要负责
2009年08月20日 07:15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广州日报8月20日报道

车被刮花停车场要负责

很多旧的住宅区车位都比较紧张。记者邱伟荣摄

广东省新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征集意见

车被刮花停车场要负责

明确医院学校图书馆停车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四种情况免交保管费

与现行管理办法相比,《修订稿》最大的变化是明确规定,机动车在保管期间毁损或者丢失,停车场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具体是什么责任,以及路边自动收费的咪表停车场是否也包括在内,修订稿并未阐明。

本报讯(记者叶平生)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针对现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未能明确停车场保管责任的缺陷,省物价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广东价格信息网将新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修订稿中还明确,在四种情况下机动车停放免收保管服务费。而对公众开放的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的内设停车场,原则上应免费停车。

网友呼吁:

咪表停车也要保管

与现行的广东省物价局《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比,《修订稿》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增设了第四条内容,明确规定,机动车停车场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毁损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对于发生车辆毁损或丢失时停车场到底应该负担具体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以及马路边自动收费的咪表停车场是否也包括在内,修订稿并未明确阐明。而来自大洋网的网友调查则显示,所有参与调查的网友都主张,无论是固定停车场还是路边的咪表停车场,在收费之后就应该负担保管责任,一旦发生车辆被盗或刮花等毁损情况,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停车:

原则上应免费

修订稿中还明确,对公众开放的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内设停车场,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但是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的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确需收费的,可以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求的原则从低制定收费标准。

小区停车:

30分钟内免费

另外,修订稿也明确,在4种情况下机动车停放免收保管服务费。具体包括:进入居民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60分钟的,具体时限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与居民住宅区共用的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口岸等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以及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

链接:咪表停车只收钱不保管

在已实施的《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对于马路边设置的咪表自动收费停车场,经营单位收取的咪表停车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在停车期间,发生车辆或者财物损失的,经营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仅限于咪表停车场,对于路内人工收费的停车场,经营单位仍然要承担保管责任。

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日前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目前广州马路边的咪表停车场虽然基本都有人值守,但其职责主要是监督部分不自觉缴费的车主进行缴费,并不承担保管责任,咪表停车场在性质上并不属于路内人工收费停车场。

市民可登录广东价格信息网(www.gdpi.gov.cn)了解《管理办法》详情,本月31日前,可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向省物价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物价局地址:广州市应元路5号203室,

邮编:510040;

传真:020-83134177;

E-mail:wjj_fjc@gdpi.gov.cn。

小区车位转租为售 业主拒买车位抗争

文/本报记者赖伟行

“我们的车位只租不卖”曾是广州部分楼盘销售时的口头广告,然而进入8月,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开发商却突然发力,把小区内的车位推向市场转租为售,引发不少有车业主的微词,更有人计划发起拒买车位行动。

开发商曾承诺

小区车位只租不售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说好小区的车位是只租不卖的,现在忽然间说要卖,真的很突然。”昨日,在位于新港西路与东晓路交界处的江南新苑内,业主谭武(化名)无奈地告诉记者,上周末开发商在显眼位置贴出了准备发售小区B-F栋270个车位的通知,令到不少有车的业主顿感措手不及。

记者看到,通知内写明车位将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向业主发售,因为车位数量少于户数,所以每单元业主只限购买一个车位,售完即止。有意购买的业主要在9月2日~10日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到位于宝岗大道同一个发展商旗下的售楼部办理意向登记和交纳诚意金5万元/个,付款方式只为一次性付款,尾期款项要在签订合同后的7日内付清。开发商表示将会以摇珠的方式确定业主选购车位的先后顺序。

谭武表示,根据停车场提供的数据,目前小区共有停车位440个,在外排队等车位的业主达到230人,不少人只能到周边停车场停车,而这个供求矛盾正是开发商手上的筹码。

这一小区的另一位业主刘先生则分析,该楼盘的三期马上就要销售,从建设情况来看,三期车位供应量较大,有地下三层车库且9栋楼全部打通,保守估计车位有1000多个,而三期总户数不过1000多户。开发商担心以后供求关系逆转,车位不好卖,所以将一二期与三期割开,抢在三期销售前开卖,以求速战速决。

车位20万元以上

每月还要交管理费

上述这个小区并不是特例,记者调查发现,海珠、天河等中心城区的楼市热点区域,近期开发商都加大了车位转租为售的动作,而售价普遍在20万元/个以上。

“我们小区内现在大多数还是25万元以下的车为主,车位售价却要达到20万-27万元。”谭武说,自己所在小区目前每个月的月保费为400元,即使买了车位以后还是要交150~200元每月的管理费。另外,停车位的产权问题也令其价值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即使停车位已经大确权的情况下,小区业主购买停车位,仍很难出具以小业主名义的停车位房产证,有关部门也不接受以停车位作为抵押物。停车位的所有权并非彻底地归购买者所有,而是有条件的:由于停车位是属于人防工程性质,即使办理大确权后出售,该产权是有限产权,产权证上将注明“战时等紧急情况下可无偿征用”等内容,令到停车位被无偿征用成为不确定因素。

专家:房产商或为规避新规

房地产专家韩世表示,开发商的这一举动有可能是在当前市场结构下加速回笼资金,进行战略调整的一个信号。而业主意见难以统一,滨江路当年不少楼盘推出的30万元-50万元的天价车位最终也不乏青睐者,集体拒买行为估计到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正准备加大推货力度,而2个月前有关部门下发新规要求商品房预售必须先公布车位车库的数量、租售方式以及租金和最高售价并在合同中注明,不排除开发商为了规避此规定而加速处置现有车位的可能。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如果车位不能全数售给业主,受《物权法》制约,剩余的车位也只有继续出租给业主。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作者:叶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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