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赔款实名制”推行 车主应学习理赔技巧
2009年11月03日 10:26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广州日报11月3日报道 为解决车险中介、4S店“代理赔”导致骗保问题,广东保监局决定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行“赔款实名制”,除某些按法定规定必须转账至相关指定账户的赔款,广东省车险理赔必须将赔款全部转至被保险人同名账户。此前由4S店等保险中介代车主索赔、赔款直接打入保险中介渠道的账户的常见的方式将被禁止。

记者走访佛山保险公司和车行获悉,佛山多数4S店和大型维修厂已从8月1日起试行“赔款实名制”,新政虽然对车主理赔造成不便,但对骗保的行为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

新政:车险“赔款实名制”

长期以来,车险业务普遍采用车主委托车险中介、4S店购买保险和代理赔的模式,车主已习惯了出险就找车险中介或4S店。保险中介代理赔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省却了车主亲自行理赔的麻烦,但却隐藏着各种隐患。车险通过代理赔操作,骗保事件层出不穷。一些代理机构为满足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或者获取更多的赔偿金,伪造二次事故的案例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直接损伤车子,也导致车主诚信度下降,并导致次年购买时保费增长。今年8月1日开始,佛山大型维修厂和4S店等代理机构试行“赔款实名制”。而根据广东保监会规定,从11月1日起,佛山全面施行车险“赔款实名制”。

4S店保险市场或受到冲击

业界分析,由于4S店缺乏了代理赔的优势,保险维修作为汽车售后重要支柱之一,4S店不仅仅保险代理业务受冲击,而更为严峻的问题可能面临着客户的流失。

有商家透露,在试行期间,有4S店因为需要车主自补维修差价,而导致选择其他修理厂进行,此类现象多见于外观上的磕碰等小问题。业界预测,由于4S店等代理机构缺乏了操作保单赔付额度的优势,未来保险理赔的竞争会更加激烈,预计4S店在事故维修车费用不得不向普通维修厂看齐。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在理赔上保险公司不对4S店有倾斜政策,预计4S店销售车险的业务会受到冲击。此前,由于4S店拥有理赔一条龙的服务优势,即使通过4S店保费更高,更多的车主为省却理赔麻烦和得到4S店的良好维修服务,而选择4S店购买保险。随着4S店的特权被打破,在那购买保险将会得不到相同的待遇。

车辆保险维修生意或受影响

当前,绝大多数的车主购买保险和索赔均通过4S店,“赔款实名制”的出台,由于保险公司对事故车核价并不会因为在不同中介购买存在区别,对整个汽车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有4S店负责人介绍,以前4S店维修核价高于保险公司赔付的标准,可以通过制造多处“受伤”的现象,满足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新规实施后,由于4S店和保险公司赔付标准不一,不少车主在4S店进行维修面临“补差价”的无奈。

此前,车主通过4S店购买保险,出险事故后,不仅不需要自行跑腿,更不需要垫付维修款。据佛山雄峰日产售后负责人董少峰介绍,该店自8月1日试行“赔款实名制”,除了车主需要自行垫付维修款项后,其他影响不大。由于保险公司加快了赔付的速度,小额赔付一般在3天时间可以搞掂,大额赔付最迟也不超过10天。据遭遇“赔款实名制”之困的车主反映:小事故核价时间较短,如果保险公司维修核价和维修店价格没有出入,自行垫付后很快可以维修好,但较为严重的事故维修费用较高,加上大事故核价时间较长,车主由于担心自行多垫付而不得不延迟维修,这给用车带来很大的不便。“原本两天可以搞掂的维修项目,最后一拖就是七八天。”车主吴先生如是说。

车主:对新政持支持态度

记者采访发现,众多车主对“赔款实名制”持支持的态度。不少车主认为,新政的实施不仅方便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理赔制度更规范,同时可有效地打击骗保行为。

保险公司:有效打击骗保行为

记者从佛山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赔款实名制”将车主和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起来,有利于保险公司做好事故的第一手调查资料,有效遏制假定损、真理赔这类案件的发生。同时,也有效地杜绝了车险中介截留赔款或保费,增加保险公司的赔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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