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厂员工开客户车骗保常用六大骗术(2)
2009年11月12日 14:52汽车殿堂 】 【打印共有评论0
●骗术六:重复骗保

发生了事故,利用不同责任方的保险公司重复理赔,从而骗保。比如今天到一个理赔点说是A车的全责,明天到另一个理赔点说是B车的全责。但由于赔偿数额不大,保险公司不会启动调查机制,而且保险公司的资源不共享,很难发现。

业内人士:骗保的最终受害者是车主

谈及骗保行为,我市一家4S汽车维修企业相关负责人刘先生称,骗保最终的受害者将会是车主。他认为,维修企业利用交通事故车辆进行骗保,有时可能会给当事车主一些“返点”,比如骗得的保金与车主三七开等,甚至连车辆维修费都省了下来,还能直接向车主兑现人民币,但是车主因此吃了亏,却被蒙在鼓里。

首先,对车子本身不好。因为把车子交给维修企业去骗保,为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假象,连车主自己都不知维修企业在车子上动了什么手脚,如因此影响车子的质量、寿命,就得不偿失了。

其次,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金后,鉴于该车的“出险率”高,往往会提高下一年的保额,等于车主以后可能要多交保险金。

第三,故意损坏车子,肯定要更换零件,而一些零件往往只有正规的4S店才能拿到原厂配件,车主根本不会知道最后车内零件是否更换了原厂配件。

民警:五项措施防范骗保

目前,交巡警支队会同市保险行业协会采取五项措施防范骗保、诈保案件:

-对所有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进行登记,防止一些不法分子采取自行协商方式对同一车辆损坏利用不同车辆责任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骗保;

-所有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车辆一律在服务中心完成定损,服务中心对需拆检的车辆将予以免费拆检,防止不法分子随意扩大事故车辆损失,诈取保险金;

-驻点民警进一步加强对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事故的审核,尤其是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提出疑议的事故以及需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事故,并按规定建立审核台账;

-服务中心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将一律加盖服务中心条形章,对不符合规定的事故,驻点民警将一律不予出具事故认定书,否则,将以违纪处理;

-对查证骗保属实的案件,将事故当事人及车辆通报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全市19家财产保险公司纳入“黑名单”,对触犯治安处罚法或刑法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汽车殿堂)

<< 前一页12后一页 >>

相关报道:

先修车后定损惹争议 汽修厂借机索要高价

汽修厂绝对不会告诉我们的龌龊事

汽修厂1.4万元拖车费 算不算价格垄断?

天价拖车费利益链:汽修厂人员常驻交警队

2009中国网民汽车消费调查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编辑: fengxiao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