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严打酒驾行动 酒后驾车记分分值拟提高
2009年08月15日 10:42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14日,公安部决定,从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还表示,将启动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的修订,提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

集中整治期间,对酒后驾驶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针对酒后驾驶危害性大、具有反复性等特征,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公安部将启动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的修订,提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从严掌握醉酒驾驶的认定尺度;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从法律层面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执法装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当事人进行呼气、血液检测。对意识不清醒、失去自控能力的当事人将依法约束至酒醒。

针对酒后驾驶常伴随超速行为的特点,集中整治期间,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将同时加大对严重超速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对组织和参与飙车的,将依法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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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穆奕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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