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航:我国汽车管理制度与国外存在很大差距
2010年05月21日 15:22汽车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在此前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的“走向汽车强国”中国汽车论坛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指出,尽管我国已经迈入了汽车大国的阵营,但从现在的产业情况来看,我国与汽车强国仍存在很大的差距。随后,赵航从我国汽车行业的管理制度、标准体系、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等方面,对我国与汽车强国的差距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管理制度方面,赵航认为,我国当前在汽车产业管理方面有很多不足,包括一些政策法规及部门管理方式。他表示,在政策法规上,欧、美、日等汽车强国都拥有对汽车行业的完善独立的法律,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很欠缺,还没有专门的《汽车法》或《交通运输法》。而在管理方面,我国对汽车行业的管理部门相对较多,包括工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交通部、工商总局等,由于管理部门过多,有些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严重,这造成了对汽车的管理大有分散的趋势。

赵航以汽车认证为例谈到,在欧、美、日等汽车强国,汽车的认证是一项极其严格的过程。欧盟拥有专门对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行业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这一条约对汽车的认证过程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程序。而在美国,针对批量生产并上市的车辆,几乎也要经过200辆左右的法规试验和测试才能被允许上市,即使上市后,也要经历国家监督部门的市场抽查认证。赵航表示,我国的汽车产品,也必须在经历过各种严格测试和基础认证上,才能更好地提高品质质量,缩短与汽车强国产品的差距,“这样才能在未来避免‘丰田召回事件’的发生,这也是我们走向汽车强国的一条路径。”

在标准体系方面,我国汽车行业的标准体系很多,多达成百上千种,包括安全、节能、排放、防盗各方面的标准,仅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有10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达228项,与汽车行业相关的标准更多达615项。赵航表示,这些标准体系大多移植于国外,因此在我国汽车行业应用还具有很多不足之处,包括:基础标准不全面,系统的定义、规格系列等标准还很缺乏;对于新的技术、产品、结构不能及时形成相关的标准;在传统车辆技术的更新换代方面,现有的多数标准不能适应新技术的需要,行业和企业缺乏制定新技术标准的动力,造成新技术标准匮乏;已有标准方面,车辆不同系统、总成及零部件的标准水平参差不齐。赵航认为,作为汽车强国,我国必须要建立起自我完善的标准体系,“我们的标准法规要与国际接轨,更要有自己的标准特点和特色,要有独立性。”

在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的差距上,赵航表示,差距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上,特别是在我国汽车产业中的开发方面。国际上汽车强国的开发方式大多采用正向开发模式,这一模式能够有效地进行品质管理,并能做到系统协同开发,而且开发周期也大大缩短。相反,我国的汽车产业则采取逆向开发模式,这一模式与汽车强国的开发模式相比,存在很多不足,从而造成我国汽车产业形成下列特点:自主品牌低端段拥挤,低档产品同质化严重,高端产品和高端产品平台缺失;产品品质和综合性能难以同国外产品竞争;未形成真正的系统供应商,关键零部件依赖国外;轻量化设计制造、材料、工艺技术差距很大。因此,赵航强调:“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核心技术上,我们要把有些研究成果和商机利用起来,促进汽车行业产品化、产业化、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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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才豪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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