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中,被指滞后的汽车下乡“实施细则”终于问世了。然而,这个曾被汽车厂商和广大农民兄弟看好的“细则”,看上去似乎并不那么喜人。
“细则”规定,农民要想取得轻型载货车换购补贴,就必须先办理三轮和四轮农用车的报废手续。可是,当前家中没有三轮和四轮农用车的农户不在少数,那么这些农户购买轻型载货车能不能享受补贴?
另外,不少农户虽有三轮和四轮农用车,可到交管部门上牌者寥寥无几,因为他们许多人根本无需驾驶农用车出远门,农用车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一种生产工具罢了,那么这些农户购买轻型载货车能不能享受补贴?
对于购买微型客车者,可按销售价格的l0%给予补贴。其实,所谓微型客车主要是面包车。毫无疑问,新农村建设当然需要大量面包车,可作为中国人第一代的汽车消费“奢侈品”,面包车当前在农村的主要功能依然是“装点门面”,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享受类消费品。假如农民购买面包车后想用来载货,那么要不要到交通部门办理货物运输营运资格等相关手续(我的一个老乡就是因为用自家面包车载货被罚了上千元)?如果只是暂时用面包车载货,交通运输部门会不会进行“依法查处”?
再说财政补贴政策。虽然“细则”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的比例,可这部分钱最终还要落实到县乡级财政部门。那么,中央的车轮到基层会不会“跑偏”?地方财政会不会出现“吃拿卡要”、为难农民兄弟的情况?不说别的,已经广泛推广的家电下乡就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此外,会不会出现个别人勾结车商,弄虚作假骗取上级财政补贴的问题?
此外,农村道路与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千差万别,农民与城市居民驾驶习惯也不尽相同。因此,对车辆维修保养的需求或许更迫切,车商的售后服务网络能否和产品一道,下探到最基层的乡镇乃至乡村?而此次下乡的主要车型多为经济实用型轻型车和微型车,其售后服务的利润估计也不会太高,汽车厂商会因此而大动干戈吗?
更何况,汽车下乡政策到本年的12月31日就截止了,充其量不过是暂时“刺激”一下而已!因此,一旦出现“汽车下乡售后不下乡”和“汽车厂商打一枪就跑”等情况,农民用车过程中的保养和维修就是一个极其现实的大问题。惠农一旦演变成害农,汽车下乡的本意就走调了。
要把好事办好,光有“细则”不行,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有效监督必不可少,执行力也是生产力。同时,更要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歪嘴和尚”出现,好经还需好好念。
司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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