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无需“伤离别”
2010年05月14日 10:06南方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目前对汽车以旧换新去留的骤然关注,正反映了市场对政策的依赖心理。

汽车以旧换新即将到期的时候,引起的关注远大于其颁布之时。在去年实施的汽车业“救市”三大政策中,购置税优惠和汽车下乡均取得超过预期的效果,惟有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表现波澜不惊。现在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汽车以旧换新将何去何从?

有数据显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以来,中央财政补贴大概用了20-30亿元,拉动新车销量贡献不足10万辆。而当初政策设计者推出这一政策的重要原因,是看中全国有300多万辆汽车符合报废标准这一潜力。应该说,政策效果不尽如人意,还在于政策本身不符合国情。不同于欧美市场,中国二手车市场正在加速发展,卖二手车价格较高,汽车回收价格则太低,加之国家对黄标车缺乏强制报废规定,因此换新规显然不如卖二手车。而以旧换新从一开始对此估算不足,补贴标准没有吸引力。即使后来补贴标准大幅提高,但作为短期政策,经此一折腾,手续也繁琐,最终实施效果自然打折扣。

相反,车辆购置税优惠和汽车下乡,则击中了需求量巨大的中低端汽车消费群体和农村市场,比之以旧换新更符合国情。明确的针对性是这两项政策成功的基础。

实际上,政策虽有多种功效,但在2008年底金融危机导致车市回调的背景下,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还是刺激销量。因此,促进小排量汽车消费只是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附加效果,促进节能减排也不是汽车以旧换新的主要目的,无需以若隐若现的附加效果作为美化政策的说辞。如要促进节能减排,鼓励小排量汽车消费,还要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而目前对汽车以旧换新去留的骤然关注,正反映了市场对政策的依赖心理。各项政策原本只是短期措施,到期便当结束,现在却形成了当舍难舍的局面,这种心理预期已经对市场形成了不正常的干预。而无论从政府或市场角度,政策的退出都是合理的选择,只不过现在采用了“软着陆”的手法。现在,汽车以旧换新既然效果欠佳,何不当机立断离去,拉开政策退出的大幕,纠正市场的心理预期,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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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志杰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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