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腾中究竟买到了什么
2009年10月14日 07:32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10月10日,沉寂许久的四川腾中收购悍马之事又勾起了媒体的关注。腾中重工在自己的网站披露,“双方就通用旗下高端全路面悍马车业务的出售签署最终协议”,此举被媒体报道为四川腾中“收购”悍马达成了最终协议。

于是,笔者看到各界评论者一如既往的质疑悍马是否是好资产以及腾中是否有实力养得起这匹“洋马”。然而,如果回到企业并购的基本逻辑,就会发现,这个事件本身远没有上升到回答上述质疑的地步。因为,从并购的角度而言,腾中与通用之间所谓的“最终协议”,根本就算不上一起收购。

其实,早在今6月3日,媒体第一次曝出名不见经传的四川腾中要收购悍马的消息之时,从事并购工作多年的笔者就没看懂腾中与通用之间交易的内涵,而这次所谓“双方就通用旗下高端全路面悍马车业务的出售签署最终协议”,如果仔细推敲,更是看不出腾中与通用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交易。

腾中网站披露协议的核心内容无非四点:一是悍马原有的经营团队等3000个工作岗位得以保留,这是奥巴马和美国人最关注和欣慰的;二是腾中将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三是收购方为腾中与神秘富豪李炎专为本次收购成立的一家投资公司;四是根据协议,在一个约定的过渡期内,悍马将委托通用汽车为其组装整车、提供关键部件以及商业服务,也就是说,悍马的生产基地将仍然选择在美国。

如果单就这几点所谓的协议,就判断腾中收购悍马达成了“最终协议”,有悖于公司并购的基本常识。从以上列举的协议的要点看,除了保留了3000个工作岗位明明白白之外,作为并购基本要素的“谁来并购,并购什么,以什么价格并购”则都语焉不详,闪烁其词。特别是并购的核心内容——并购标的更是让人看不懂。比如,腾中披露,此次交易得到的是“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买方还将承接悍马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但稍有并购常识的人知道,一个真正的并购无非获得两种东西:一是股权,一是资产。前者意在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后者意在获得企业的单个优质资产。但很显然,腾中并没有获得悍马的股权,而且,需要点明的是,他也不可能获得悍马的核心技术,因为这个核心技术仍然保留在IMG手里,当年通用从IMG转让的时候,这个核心技术也没有转让过去。腾中买到的仅仅是“品牌、商标的所有权”等。也就是说,腾中买到的仅仅是这些没有任何实际价值的“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一旦悍马倒闭,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而所谓“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也是IMG将悍马转让给通用的时候,转让给通用的一项“专利授权许可”,并非生产悍马的核心技术。这样,还没有仔细解剖,这起炒得沸沸扬扬的交易的本质已经和传说中的并购风马牛不相及。腾中获得的既不是股权,也不是核心技术,不是实物资产,而是具有极大估价风险的一些无形资产。

至此,基本可以判断,腾中与通用之间的交易,起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并购交易。对于这起全球关注的交易,甚至连中国的审批部门都搞不清楚。商务部此前对于腾中所谓的“收购”悍马的申请未予受理,理由是,腾中的申请书根本没有说清楚是要收购股权,还是技术,商务部希望腾中提供更详细的说明,而根据笔者的常识,在给商务部上报申请是需要提交协议文本的,如果商务部连协议都看不懂,内中的玄机就太令人寻味了。同样的困惑,国家发改委也遇到过。因为根据中国的相关法规,中国企业到海外收购必须要到发改委预备案,涉及引进项目还要进行审批。而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面对媒体表示,腾中与通用之间,似乎是一种服务贸易协议,而不是资产和股权的收购,不属于发改委审批的范围。再看看当事人一方的说法,悍马的CEO吉姆在6月份这个事炒得最热的时候表示,腾中对悍马是一种“投资行为”,但很显然,目前腾中的最终协议并非如吉姆所言。

<< 前一页12后一页 >>

相关专题:

四川民企腾中重工收购悍马

相关报道:

韩德胜:通用将支持腾中购悍马

腾中收购悍马缩水:只为闯关商务部

韩德胜称腾中“很自信”能过政府审批关

发展节油车型 腾中透漏悍马发展方向

腾中或通过第三方成立境外公司绕开政府审批

2009中国网民汽车消费调查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编辑: zhangying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