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有关方面不要把机动车当成唐僧肉,人人都想分而食之。
9月7日,众多媒体报道了我国将开征机动车污染防治税的消息:环保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在2009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表示,环保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量,希望能把机动车污染防治税纳入环境税。一时间,“对机动车征收污染税已达成共识”、“机动车缴纳污染税只是时间问题”成为媒体报道的标题。
首先我想泼点冷水,在征收机动车污染税这个问题上,即使环保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一致,也并不意味着大多数民众对此予以认同,所谓“达成共识”纯属以偏概全,是小圈子里的“共识”。而增加任何税种,不仅要取得多数民众的理解与支持,而且顺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所谓征收机动车污染税“只是时间问题”,恐怕是“为民做主”的惯性思维使然。
该不该对机动车征收污染税?这得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来分析。从理论层面看,机动车造成了环境污染,且是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国家对机动车征收污染税,并将税收用于环境治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一点,谁也无法否认。
但结合现实国情分析,对机动车征收污染税,则显得名不正言不顺。原因在于,我国对于机动车所征收的税费已经非常多、非常重,在此基础上再征收污染税,就造成税费叠架,甚至涉嫌重复征税。资料显示,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汽车税收为5至6种,而中国和汽车有关的税费达20多种。有的地方则有新车检查费、车辆移动证费、工商验证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在车辆使用阶段,除了燃油税,机动车要缴纳车船税、车辆管理费等,而包括交强险在内的车辆保险费则居高不下。尤其是,过路、过桥费并没有因为燃油税改革减多少,再加上很多城市收取违法的进城费,可以说,各级各地政府面向机动车所征收的税费多如牛毛,机动车成了一块“唐僧肉”。
所以,单看征收机动车污染税,似乎是有理的,但联系到我国机动车已有的税费负担,征收污染税的合理性就大为可疑。广大车主一定会质问:我们缴纳了那么多税费,为什么不能将其中一部分用于环保呢?我们所缴税费都用在哪里,用途是否正当合理?如果非要征收机动车污染税,那么其前提就是规范既有的机动车税种,并清理多如牛毛的不合理收费——这样的要求显然是合情合理的。
希望有关方面不要把机动车当成“唐僧肉”,人人都想分而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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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晏 扬
编辑:
zhangy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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