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时捷撞车案已达成63.8万赔偿协议
2009年08月15日 16:34汽车之家 】 【打印共有评论0

[汽车之家 消息] 据新华社报道:14日,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依法对“8·4”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魏志刚提起公诉。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客观、细致、全面地审查了此案的事实、证据后认为, 8月4日21时26分许,被告人魏志刚驾驶浙A892E9号保时捷卡宴[综述 图片 论坛],当行至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门口人行横道线南侧约10米处时,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对行人动态观察不够,来不及采取措施,因而撞上横过道路的被害人马芳芳,致其因颅脑损伤而死亡的重大事故,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魏志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另据了解,当事双方家属已达成63.8万元的赔偿协议,其中37.8万是事故赔偿金,26万是魏志刚家属自愿提供的补偿,目前法庭详细判决还没有公布,我们会对此跟踪报道。


编后语:63.8万元虽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再多的金钱也是无法挽回人的生命。一念之差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在这里编辑提醒车主朋友们切忌酒后和疲劳驾驶,让我们共建和谐美好的社会。

● 相关新闻:保时捷撞人案追踪 司机已被批准逮捕

http://www.autohome.com.cn/news/200908/67222.html?random=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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