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斯勒撤销对星月公司的侵犯专利指控
2010年10月24日 16:42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美国克莱斯勒集团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起诉中国星月集团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一案,经过星月公司4个月应诉抗争,近日以克莱斯勒撤诉达成和解。

星月公司是浙江永康市一家从事五金制造的民营企业。该公司总裁胡济荣23日向记者表示,他们设计研发的XYJK800全地形车休闲车(捷卡车)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2007年10月,该车在广交会上亮相受到欧美、亚非多国客商欢迎。之后,克莱斯勒公司以星月公司捷卡车的外观造型侵犯其吉普飓风概念车外观设计专利为由向ITC起诉,请求ITC在12个月内完成对星月捷卡车违反337条款的调查,并发布永久性禁止令,禁止任何侵犯该专利的产品在美国销售、推销或转运。

据介绍,今年6月11日,ITC签署337-TA-722号调查令,对捷卡车启动337条款调查。

“对照美国相关法规,我们仔细分析核证后,发现克莱斯勒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胡济荣说,克莱斯勒收集证明捷卡车违反337条款的证据存在诸多矛盾之处。并且,“星月”设计研发的捷卡车外观有百余个细节与其专利不同,整体感官上也不一样,并不构成专利侵权。面对克莱斯勒公司指控,“星月”决定应诉维权。

据“星月”公司法律事务部介绍,按照美国337条款规定,原告要在ITC以专利侵权为理由提起诉讼,必须要能证明有一个和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本土工业的存在。而克莱斯勒和该专利有关的吉普飓风只是一款概念车,没有在美国本土及其任何地方投产形成商业化产品。“星月”向ITC提出,就此“缺乏本土工业”这一条原因,克莱斯勒公司就没有权利要求对星月公司捷卡车采取任何排除令、结束与终止令。

对此,克莱斯勒公司也意识到自己指控的理由缺陷后,于今年8月上旬开始寻求修改诉状,重新引入与原先做的“誓言”完全不同的观点和所谓的支持一个本土工业的“新”证据。星月公司得此通知后,向ITC提出强烈抗议,使双方对决态势发生根本逆转。克莱斯勒和星月最终联合向ITC提出申请全面终止捷卡车337条款案的调查,双方共同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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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云挺 叶宁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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