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业内人士称,此举对对汽车销量影响有限。
通知: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提高为10%
财政部网站12月28日消息,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据悉,为了鼓励汽车消费,2009年国家相关部门对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辆购置税减半,2010年又将该优惠调整为2.5%,此次是取消全部优惠,恢复10%的车辆购置税。
广发证券汽车行业研究员汤俊认为,取消此前2.5%的优惠政策、恢复10%的购置税此前在市场已经有所预期。相关消费者和厂家对新政已经有一定的消化和应对,可能会对汽车销量形成短时的影响,但明年全年汽车销量将回到平稳状态。
2010年年末火爆的汽车销售热潮,以23日北京政府出台限牌政策前夜,北京一夜卖出两万辆车而达到了最高潮。购置税优惠、以旧换新等多项车市刺激政策即将年底到期,加上从限行到限牌的猜测,多种心理压力迫使消费者惶恐地加入买车大军,使得年末车市上演了一场“买车像抢车”大戏。在北京的“示范”下,广州市11月以2.6万辆的新车上牌数创下历年新高,预计12月份上牌数将轻松突破3万辆。
以总价10万元的小汽车计算,取消2.5%的优惠,成本增加2000元左右。汤俊指出,对厂商方面,此次政策的影响类似于09年底,即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的销量会体现在销售的结构中,但明年全年的汽车销量将回到平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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