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地方的汽车销售、配件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欺诈消费者的现象。这严重扰乱了汽车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7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行为。《通知》将会给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本期柠檬茶座邀请了4位商用车经销商,请他们谈谈对《通知》的看法。
柠檬茶座嘉宾:(应经销商要求,以下采访对象均为化名)
林 鹏:某品牌微客经销商
赵光义:上汽依维柯红岩经销商
徐 霞:华菱重卡经销商
杨广文:江淮格尔发经销商、
主持人:在商用车销售中,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赵光义:商业贿赂主要涉及消费贷款,现款车不存在这种现象。重卡市场竞争很激烈,有些经销商为了拉住用户,就降低售价,双方成本都一样,不可能亏着卖车,那么便宜卖的经销商从哪里找回损失呢?就是通过保险返利、担保、手续费再赚回来。现在的保险返利相当高,最高能达到30%,最低也有20%。保险返利是指在正常状况下买车,需要交纳1万元保险费,如果无法付全款而要贷款的话,经销商一般会要求保险费用提高到至少4万元。经销商给用户的理由就是,为了降低贷款风险,需要用户购买更多的保险。按照返利30%的标准,经销商就能得到1.2万元的返利。
此外,还有公证费、考察费、GPS的返点等。总体来说,如果是现款买车,所有费用全算下来是20万元,而如果是通过贷款买车,总费用能达到24万~25万元。用户虽然也清楚贷款会多花钱,但是毕竟手头没有现款,又着急买车回去挣钱,就只能做贷款。对于经销商来说,这是个利润点,也是一种销售手段。我倒不觉得是欺诈行为,只能说是行规或者潜规则,几乎所有的经销商都会这么做,否则挣不到钱。而且贷款本身也给经销商带来了很大风险,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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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zh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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