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鹏:据我所知,微客行业的情况与重卡有所不同,微车价格低,一般用户都有能力全款买车,经销商就不在贷款上做文章了,而是通过其他方式。有些微车经销商是和保险公司联营的,用户买车必须接受一份意外险,其价格是1100元,而保险公司最多才卖300~400元,这是一种强制消费行为。虽然相比于重卡单车多交的4万~5万元,购买微车多支付的1000多元数额并不大,但是微车销量大,一个经销商年销售1000多辆是很正常的,他们在意外险上挣的钱也十分可观,有的每年达到几百万元。
杨广文:商业贿赂是个广义的概念,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界限不好明确划分,你说吃饭、送礼是不是商业贿赂呢?一些著名品牌的代理权,经销商要花巨资才能拿到,支出可能达到上千万元,这里面就有很多贿赂行为。
保险返利本来是保险公司给业务人员的佣金,业务人员为了拿到业务,就把佣金的一部分让给经销商,让出的幅度从可能达到50%~70%。既然国家允许佣金制的存在,那么这种返利就会存在。
汽车销售合同中也有一些不平等条款。汽车销售合同肯定是有利于起草方的。很多合同上有这样一条:如果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就是在经销商所在地的法院调解。这就让乙方很被动,用户如果不签,经销商就不把车卖给用户了,也是不敢卖,担心带来麻烦。
徐 霞:不正当竞争的种类很多。一是降价,为了抢客户拼车辆售价,让大家都挣不到钱。二是延长质保期。正常的保修期本来是1年或者18万公里,有的经销商为了得到订单就做个人承诺,私自将质保期延长到1年半。三是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在EGR发动机刚上市时,用户对其不熟悉,就有一些经销商将其冒充高压共轨发动机来卖。
主持人:除了销售,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管也是《通知》的重点内容。很多厂家的零部件销售工作受到副厂件(指非汽车生产厂家授权的厂家生产的配件)的干扰,各位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感觉呢?
林 鹏:副厂件确实扰乱市场秩序,但是这又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来说,新产品所使用的零部件被冒充的几率比较小,基本能保证是原厂件。而老产品由于销售时间较长,其配件小工厂、小作坊广泛仿造。据我所知,浙江、河南等地是造假大省,其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副厂件的出现源于用户有需求,有些用户就是想买便宜货,但是贪小便宜吃大亏,这些质次价低的配件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出现问题,麻痹了用户,让他们意识不到副厂件的危害。不过,不少服务站也加大宣传力度,让用户不要买副厂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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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zh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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