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税收作用
纳税不能培养环保观念
车船税草案中将排量作为征收的标准,是否有“税赋换排污”之嫌?环保观念能在缴税的过程中养成吗?
高畅:其实有环保意识的人,在买车的时候自然会考虑节能减排,如果没有这种意识,肯定也不会考虑,并且如果买得起车,这点税收也就微不足道了。节能减排观念根本就不是靠税收能培养出来的。
杨承兴:只要有排放就不环保,要说起作用,也只是在延缓污染的加重上起到一点点的作用。其实国产车极少,而进口车早前的税收是很重的,像一辆进口奔驰,在国外可能是40多万的价格,而到我们国内市场价格可能就是120多万,现在关税少了,但关税保护也要有25%,加上10%的购置税,一辆50万左右的车,就要多出10多万。这样重的税收都能承受,几百、几千块的车船税又算得了什么?所以,我觉得这次调整在扶持国家自主品牌汽车上可能体现得更明显,目前我国执行的排放标准与世界是同步的,但我们国家自主品牌2.0以上排量的车型极少。
高巍:车船税草案在总体上有加重税负的倾向。从草案来看,高排量的税额和小排量的差距并不明显,宏观上主要的税负仍然集中于中小排量车型。而按照排量的话,中小排量的车型应该是鼓励的对象,以排量为征收标准,只是在宏观上增加了税收,所期望的作用并不明显。
杨临宏:利用税收来调整,对培养节能减排的观念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果按照排量来征收这个作用就看不到了。政府一边通过购置税、惠民补贴等措施来拉动汽车的销量,却又要上调税收,有“将贴出去的补回来”之嫌。虽然这次调整从草案看对云南是全面上调,但是对市场不会有大的影响。所以,车船税不是培养节能减排的观念,而是在鼓励用车。
3 计税依据
以公里数计算更公平
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征收车船税才合理?
袁斯:实际上云南早就已经在按照排量征收车船税了,新草案对于云南来说是全面上调税额,而且是翻倍的。那么这次调整就应该有地域上的区别,税收是可以做适当的上调,但是不能一次性上调幅度这么大,这让人很难接受。
耿国平:按照排量当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说是一种财产税的话,似乎以车价更合理些。
高巍:对于新草案的建议:1、取消对于警务车辆等的税收减免政策,至少对高排量的警务车辆要进行征税,以控制公务车辆的购置和使用,减少排放,促进税收公平。2、对于高排量的车型,比如3.0以上的进行惩罚性征税,大幅度提高征收标准。3、对于1.6排量以下的车型降低征收标准。
杨临宏:现在就是计税依据不对,以实际使用的公里数算,像养路费的缴纳形式一样,不管是营运性还是非营运性车辆,不管是大排量还是小排量,走了多少公里就收多少税。小排量的车可能使用的频率更高,而即使我是大排量车型,如果从来不使用,按照排量来征收显然不能体现公平。所以以实际使用的公里数为标准收取,更能体现节能减排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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