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官员释疑《新能源汽车管理政策》
2009年08月25日 10:05TOM汽车 】 【打印共有评论0

8月25日报道 各方对《准入规则》鼓励自主研发、灵活管理,既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又最大限度控制风险的特点给予了肯定。

同时,一些企业和业内人士对《准入规则》与科技部“十城千辆”《推荐目录》的关系、《准入规则》中新能源汽车的技术阶段以及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发展方向等问题提出了疑问。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日前独家采访了工信部、科技部的相关部门。

《准入规则》是前提条件 《推荐目录》是优中选优

在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和《推荐目录》发布后,很多业内人士弄不清二者间的关系。对此工信部和科技部的相关官员作出了解释。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处长胡群告诉记者,工信部之所以要修订并重新发布《准入规则》,不仅是因为2008年后车辆准入管理职能由国家发改委调整到了工信部,更重要的是2007年《准入规则》的部分内容需要尽快完善。如:2007年《准入规则》提到了企业必须掌握三个核心技术之一,但没有明确“掌握”的含义,在新的《准入规则》的附件里,给予“掌握”以明确的解释。再比如,新的《准入规则》明确了新能源汽车除了要满足汽车通常的标准以外,还要满足22项专门标准等。

科技部高新司副司长张志宏告诉记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是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组织实施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补助办法》)的一个配套文件,将根据车辆申报情况不定期分批发布。进入《推荐目录》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准入规则》的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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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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