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宝马撞人致死 肇事者被逮捕
2009年08月28日 08:40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备受关注的浙江天台“8·16”酒后驾车撞人致死案犯罪嫌疑人戴天涯26日下午被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经检察机关审查,8月16日晚10时左右,戴天涯酒后驾驶宝马轿车,自天台县城区沿60省道驶往洪畴镇方向,途中撞倒前方欲过马路怀抱孩子的行人席某,造成席某及怀中孩子重型颅脑损伤死亡的重大事故,应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已触犯刑法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裘立华 编辑: robot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