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补贴地方先行 国家细则迟迟未出
2009年11月10日 09:21北京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在新能源国家补贴政策一拖再拖时,日前,关于个人购买新能源的补贴政策在地方上首先破冰,先是重庆市宣布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将获得财政补贴,继而上海也提出新能源汽车明年有望免费上牌。作为新能源汽车走向个人消费的标志性事件,这也被看作吹响了全国13个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地方政策全面开花的号角。

重庆:首开新能源个人补贴先河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科委日前联合下发了《重庆市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及流程(试行)》(简称《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布作为全国首批13个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重庆市将在2011年底前推广示范115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为缓解新能源汽车推广初期的成本压力,重庆市将以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和个人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买新能源汽车车主将享受购车及路桥费补贴等政府扶持政策。

《补贴实施办法》对四类补贴对象、补贴数量和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除了规定新能源公务车、新能源出租车及新能源公交车可享受地方财政补贴外,还开创性的明确规定了私人购买新能源车可享受的补贴金额:户口在重庆市的自然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无法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可享受购车补贴,即参照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对纳入重庆市示范运行范畴的ISG中度混合动力汽车给予每辆车3.6万元补贴和一次性路桥费补贴6900元,数量限定为100辆。

这是国内首次对个人购买新能源车辆规定具体的补贴金额。按照规定,买车的前100名市民,可马上去申领4.29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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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林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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