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车分流成焦点 车位规划不足成劣势(2)
2010年06月21日 18:20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闻回放

《商务车小区禁行路倒车10岁男童被撞死》

2009年12月,海淀区汤泉逸墅小区内,一辆别克商务车倒车时,将一名10岁男童撞死。多名业主称,事发路段禁止停车,也禁止车辆驶入,“就因为这条路不让走车,所以平时是孩子和老人散步的首选地点”。

《“人车混行”生噪音 业主状告开发商》

2005年10月,王先生购买了“名都家苑”小区的一套住房,入住后,王先生认为开发商规划设计图上的人车分流车道在实际中变成了人车混行道,噪音影响了自己的生活。于是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为自己提供通行的机动车出入口及道路。

对话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人居环境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涌彬

车位规划不足成先天劣势

记者:现在不少新社区都标榜“人车分流”,是否有一个衡量人车分流的标准?做到了哪些方面才算实现了人车分流?

王涌彬:人车分流的最终目标以及衡量标准就是实现车流、人流互不干扰。要实现人车分流,首先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外环路,引导车辆沿小区外围行驶,在小区车行出入口附近设置地下车库出入口;其次要设置单独的小区人行出入口,在小区内部形成景观步行路,尽量减少人车交叉;第三就是要加强小区内部管理。

记者: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车多、人多、车位少成为目前一些老小区普遍面临的问题,有没有解决这种问题的方法?

王涌彬:这个问题已经不是某个小区单独的问题了,是现在的城市社区面临的普遍问题。应该从更大的范围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在城市层面来说,现在有很多不适应城市发展的第二产业正在退出城市空间,在对外迁的工厂、企业进行改建时,要求配建停车场、绿化等生活配套设施,在解决自身的问题时有偿地为周边社区提供停车场这样的公共配套设施。

其次,就社区自身来说,可以把社区内原有的锅炉房等废置公共占地设施,改造成立体车库等。针对现在很多老小区已经没有开发商进行改造的情况,可以采用一些市场化的机制,引进资金对这些不再适应现代城市社区的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第三,就是在管理层面,明确停车位置,以收费和控制地面停车的方式加强管理。

记者:目前实现人车分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王涌彬:出于利益的考虑,社区原有的车位规划在实际修建时的数量减少。人车分流在规划层面已经定了明确的比例,比如要求一个小区按70%的比例或者一户一位的比例来建车位,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车位数量可能少建而改为其他功能的建筑。这样当业主入住之后,人车矛盾就出来了,本来应该放在地下的车辆因为车位不足,只能放在地面,后期再想改造也不可能了,人车分流也就难以实现。因为车位需要很多空间,这种先天不足,后天很难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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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综合报道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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